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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72亩获耕地补偿
“官洲国际生物岛征地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了用地报批等手续,并于2000年获得国家计委批准立项,2003年获得国土资源部土地征用的批复。”面对记者的来访,海珠区国土局副局长杜树军态度亲和,并向记者出示了相关批文,但以不方便为由,拒绝为记者提供复印件。记者注意到,在海珠区国土局出示的国土资源部的有关文件中,亦称只包括4.82公顷耕地。
对于居民关于岛上土地的询问,区国土局给记者的书面答复仅模糊地表示,2004年12月,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进行了勘测,并出具了《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该局拒绝向记者提供这一报告。
但记者从广州市政府2004年4月发布的征地公告上看到,官洲岛被列入补偿的主要是林地和园地,分别为269亩、1490亩,而旱地和菜地仅为23亩、49亩,两者总和为72亩,正好与前述87号文中耕地亩数吻合。
5月5日,官洲村吴炳坚书记对记者表示,村委会曾对地类问题有过疑惑,但最后还得听上面有关部门的。
对于记者的追问,海珠区国土局表示,2001年经广东省国土厅批准生效的《海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和基本农田保护区中,官洲村不存在基本农田。
“既然他们说不存在基本农田,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国土厅的批文中怎么又出现72亩的耕地?”对于前一说法,村民们不表认同。
记者取得的多份材料证明村民质疑的合理性:广州市农业环境和植物保护总站一份在2006年5月份做的近郊蔬菜产地调查表上,官洲岛的菜地面积为300亩。新滘镇政府与官洲村在1998年6月签订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上,也明确官洲岛的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475亩,保护期从1998年到2002年。
令人费解的是,该责任状上的内容,与2001年海珠区土地利用规划(1997-2010)相左——前者所圈定的475亩“红线”,被后者消于无形。
瞒报被疑为立项
记者进一步调查获知,在1994年至2000年6年的时间里,海珠区作了3次土地利用规划修编(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15年),前两次圈定的基本农田均包括官洲村,但2000年的规划修编中,官洲村被剔除在外。
“别说1998年到2000年,就是二三十年来,官洲岛的土地都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怎么那么多的基本农田突然消失了呢?”村民们怀疑,有关方面存在“有预谋剔除基本良田”的情形。
不过,海珠区国土分局不承认有这样的预谋,其理由是“调整基本农田在先,而征地在后”。但这一理由未得到村民的认同:应拿该项目申报立项的时间作比较,而非征地的时间。
广州市政府2004年4月发布的征地公告上明示,给官洲岛的补偿标准是,旱地和菜地每亩10万元,而林地和园地每亩2.3万到2.4万元。
“很明显嘛,全岛一千多亩耕地,政府说只有72亩,就是想少给村民补偿嘛。”一位村民用带着浓厚广东味的普通话对记者说。
但陈永光认为,将耕地面积大幅缩小,可能还与立项审批有关。“如果如实上报征用一千多亩耕地,立项可能会遇到困难。这些年来,国家对用地的审批越来越严,特别是对占用耕地卡得更严。”
2007年“两会”上,温家宝总理誓言,将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而今年“两会”上,他再次要求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特别是工业用地,并强调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
“我们支持省市的重点建设项目,但前提是这一项目必须合法合规,并按国家相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村民陈永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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