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ews.eeju.com 2003-12-05 文章来自:房地产时报 阅读次数:18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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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过后,本市一手房、二手房交易量均呈上升势头,房屋租赁市场也是一如既往的红火。不少市民在此过程中往往对名目繁多的收费心存疑虑,有些中介公司在收费上确实有违规之嫌。其实,对买房、卖房、租房该付的手续费,本市均有明确规定。
一手房转让过户费用
一、交易手续费
从2002年3月1日起,购房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再承担交易手续费。按照新标准,新建商品住房的交易手续费为每平方米3元,全部由开发商承担。
实际操作一般是,若购房者去办理产证,首先由购房者代缴交易手续费,然后向开发商报销。
二、登记费
从2002年3月1日起,个人购买住宅登记费为每件100元;除此以外,登记费为每件300元,均由买受方支付。
三、其他费用
二手房租赁
上家应缴费用
一、合同印花税:按照租金的0.1%缴纳,上下家各承担50%。
二、税费:如出租房屋是使用权房,以租金的2.5%收取;如出租房屋是产权房,以租金的5%收取。
三、中介佣金:一个月的房屋租金。
下家应缴费用
一、合同印花税:按照租金的0.1%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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