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ews.eeju.com 2003-12-30 文章来自:房地产时报 阅读次数:849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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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律师:今年8月中旬,我通过中介公司买了套二手房,也与上家签了买卖合同。几天后,我因单位有急事,到外地出差近两个月。其间,家人从上家那儿拿来钥匙,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如今,我们已搬进那套房子近一个月。上周,我突然想起房产证还没拿到,于是催促上家 一同前去办理。谁知,因上家的经济纠纷,房子在9月份就被法院查封了,交易中心告知我无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目前,我还有一笔尾款未付,上家称我已付的房款已被用作还债,他自己借住在亲戚家中。我认为,我和上家的买卖合同在8月份就已经签订生效了,上家房子是9月份才被查封的,因此交易中心当初不该让法院查封,如今也应给我办理过户手续,不知我的看法是否有道理?
市民王先生
王先生:你的看法没道理,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做法是正确的。
根据《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的规定,房屋如被法院裁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则房屋不得转让过户。因此,交易中心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在二手房买卖中,即使房屋已经实际交付,但上下家未到交易中心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产权人未进行变更的,在法律上仍然认为上家是房屋的产权人,下家仅胤课菹碛姓āM薄渡虾J蟹康夭冒旆ā泛汀渡虾J蟹康夭羌翘趵饭娑ǎ课萑ㄊ舻谋涓朴Φ卑炖砉中淳羌遣坏枚钥股埔獾谌恕R虼耍ㄔ河腥ú榉馍霞业姆孔印5比唬课莶荒芄В憧梢笊霞页械O嘤Φ奈ピ荚鹑危绶祷狗靠睢⒅Ц段ピ冀稹⑴獬ニ鹗У龋捎谏霞夷壳盎箍钅芰τ邢蓿愕睦婵赡芎苣训玫奖U稀J导谢褂幸恢智榭觯捎诼ナ泻旎穑偈⑸淌芾媲苟丫鍪鄣垂У姆课萦旨蛹勐舾耍词垢陡悍空呶ピ冀鸷螅⑸倘杂欣赏肌?nbsp;
在此提醒市民,在房屋买卖过程中,除了应对购房合同条款注意把关外,还要加强权利登记的风险意识,合同签订后应及时进行过户登记,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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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人: 三升房产 E-mail: 留言时间:2008-04-03 19:19:57 |
| 可以按揭,要看你代多少年 |
| 留言人: 123456 E-mail: .................................................. 留言时间:2008-02-16 16:01:27 |
| 在购买二手房时通过中介公司搞按揭需要付担保费吗 |
| 留言人: 2323 E-mail: motocaa@21cn.com 留言时间:12/21/2005 8:54:09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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