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富力地产发布公告称,公司与主要股东就合营安排订立协议,以物色及共同投资项目开发及物业相关投资

公司认为,合营安排反映主要股东对集团发展及前景的承担及信心,主要股东的投资将透过抵销财务支持及以现金的方式结偿。

各合营公司将由富力地产或其全资附属公司持有51%权益,以及由主要股东或彼等全资拥有的公司持有49%权益。

富力地产及主要股东各自将按彼等于合营公司的持股比例向合营公司注,富力地产占合营公司的总承担比例将最多为人民108亿元。主要股东向合营公司的总承担将最多为人民104亿元,将(i)首先透过抵销财务支持;及(ii)其次以现金的方式结偿。

注资金额乃根据截至本公告日期主要股东已向公司提供的财务支持金额,及其愿意投资於合营公司将物色的项目的长期承担金额厘定。

待合营安排完成后,主要股东的直接股权参与将被视为长期投资注资。承接富力地产日期为2021年9月20日有关(其中包括)主要股东可能提供最多80亿港元财务支持的公告,目前预计主要股东的总承担为人民104亿元,集团的流动资金及财务结构将于合营安排完成后得到全面改善。

根据截至2021年8月31日的内部财务资料,集团的备考净资产负债比率将降至103%。截至本公告日期,主要股东已提供约人民53.8亿元财务支持,将用于结偿合营安排项下主要股东的部分承担。

按富力地产年内余下时间的财务计划,管理层预期净资产负债比率将较内部目标提前进一步下降。合营安排可使财务结构更完善及健康,有利其长远发展。

富力地产表示,预期合营公司将投资于切合集团主营业务(包括物业发展项目、投资物业及城市更新项目)的项目。主要股东致力支持本集团,并将在遵守所有适用规则及法规(包括上市规则)的前提下继续支持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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