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甘肃省住建厅获悉,2020年我省将继续开展全省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为全省地级城市主城区及临夏州政府所在城市,具有合法房屋权属证明且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或拆除计划的既有多层(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楼,年内加装电梯500部,其中,兰州市280部。
该项工作由各市州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实施方案,采用财政奖补的方式予以扶持,补贴加装电梯建设安装成本。每部电梯省级财政补助10万元,市级财政给予不少于10万元的配套补助,鼓励区级财政给予补助。在已预留电梯井道内加装电梯的,每部电梯省级财政补助5万元,市级财政给予不少于5万元的配套补助。已预留电梯井加装外挂电梯的,财政不予补助。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经用地权属单位同意后,书面征求本楼或本单元全体业主的意见,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应达到本楼或本单元人数的2/3和建筑面积占本楼或本单元2/3及以上并签订协议,可以以小区、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已预留电梯井的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无需办理规划和建设审批手续,可直接办理电梯安装手续。
在原有小区用地范围内增设电梯的,加装电梯后新增面积为单元全体业主共有,不予按房屋办理不动产登记,容积率增加部分不再征收地价款,免于补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省级立项的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加装电梯的业主可以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个人承担的费用。(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杜雪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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