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手机银行。手机银行支持“一键转换”,方便快捷。建议你先选择它。如果您尚未成为手机银行客户,您可以在网上自助注册后,下载工行应用,申请价格基准转换。
手机银行处理路径:下载工行或其他银行应用-登录/注册-收藏夹-全存全贷-利率基准转换-一键式转换。
2、智能提款机。请将您的身份证带到我行,并通过智能柜员机办理。如果您在处理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咨询分行客户服务经理。
自动柜员机处理路径:自动柜员机-贷款-利率基准转换-身份验证-一键转换。
3、短信银行。如果您是贷款合同中的共同借款人,并且银行已经预留了一个可信的手机号码,在主借款人发起定价基准转换后,您将收到银行发送的定价基准转换确认消息,直接回复该消息即可完成定价基准转换的确认。
4、贷款服务银行。如果你真的不习惯使用自助渠道,你也可以选择附近的任何一家贷款服务银行预约办理,而不用去原贷款经办银行。办理时,主借款人和所有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如果贷款是用其他身份证办理的,如存折,必须随身携带。
除贷款服务银行外,其他渠道需先经主借款人确认,再由共借款人确认。除了短信银行只适用于共同借款人,其他渠道可以由主要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使用。
请跟随银行的公告频道。不要信任银行以外的机构或个人,以免被骗。
lpr转换后每个月按什么利率还?
央行指出,首先要理解的是,转换时间是指将个人房贷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的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8月31日之间)。转换时,本人和银行需要协商确定加减点数、重定价日和重定价周期。重定价日是指重新按照最新的定价基准(转换前为贷款基准利率,转换后为LPR)计算贷款执行利率的时间。一般为每年1月1日,或者每年与贷款发放日对应的日期。重定价周期是指重新确定执行利率的周期。若房贷利率一年一变,那么重定价周期就是一年。
定价基准转换为LPR后,利率在第一个重定价日前不会发生变化,从第一个重定价日开始才可能随当时的LPR而变化。重定价日和重定价周期可执行原合同约定,也可由借贷双方重新约定,房贷重新约定的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
若重定价日为每年的1月1日,那么在2020年3月至8月的任意时点转换,2020年的利率均与原合同利率保持一致,2021年1月1日起将以2020年12月的LPR为基准加减点确定当年的利率,此后年份以此类推。若重定价日为每年贷款发放的对应日,那么根据大部分银行的转换公告,在重定价日之前转换的,2020年重定价日即可参考最新发布的LPR确定利率;在重定价日之后转换的,则需等到2021年重定价日才可参考最新发布LPR确定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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