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上午,深圳市住房建设局等八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该文件共有8项内容,对限购年限、信贷措施等进行了调整。

新政对打击投机炒房行为有哪些针对性作用?房地产市场过热能否被遏制?对此,官方研究机构深圳市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锋表示,《通知》涵盖了行政、金融、税收等方面内容,是对深圳既有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深化完善,对于构建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保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严控认购人数

优先满足刚需

“对新入户居民要求连续缴纳36个月的社保和个税,是对深圳户籍居民购房政策的完善。”王锋指出,之前深圳户籍购房政策是入户即可购房。因深圳入户比较便捷(大专以上学历即可),所以此次新政要求入户满3年且社保满3年才有购房资格,可避免借助入户进行市场炒作问题。

此外,对于以离异方式进行炒房行为,新政出台有关规定进行补漏,既可满足离异人士合理住房需求,也可有效遏制炒作。具体来讲,在离异之日起3年内,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可以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1套商品住房,离异后无房一方可以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2套商品住房,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均不得购买商品住房。

对于部分新房被抢购现象,《通知》对社会关注度高、预计购房人数较多的热点楼盘,提出严控认购人数,要求优先满足无房居民家庭购房需求,并根据在深圳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时间长短等因素制定楼盘销售方案,合理确定房源和认购人数比例。

总价超750万

需缴纳“豪宅税”

“此次调控的手段比较丰富和完善。之前深圳出台了限购、限贷、限价、限售、限户型这五限政策。此次政策调整则把金融税收手段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王锋表示,对于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调之后,出现加杠杆炒房的问题,深圳提出了合理确定lpr下调以后的加点下限,保持房贷利率的稳定,避免加杠杆炒房。

对于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新政实行了差别化的信贷政策,也就是首付款的比例有区别:对无房无贷的首次购房家庭,继续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对无房但有房贷记录或已有1套住房的购房家庭,如购买非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均提高10个百分点,即分别为60%、80%。

在税收方面,一方面对契税评估价进行调整,之前契税评估价是2016年制定的,与目前已上涨的房价比,契税评估价比较低。另一方面,对非普通住房的标准进行调整,在去年11月政策的基础上,此次调控还增加了“总价750万元”这一价格标准,也就是说,实际总价750万需缴纳“豪宅税”。此外,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将对当前二手市场过热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

完善“三价合一”

引导市场理性交易

记者了解到,此次深圳楼市调控政策中,针对二手房市场的调整是比较多的。目前,买卖双方实际交易价、银行贷款评估价、政府部门登记价未真正实现“三价合一”,容易产生“阴阳合同”“高评高贷”等问题。因此,新政规定:进一步完善“三价合一”制度,房屋抵押合同应通过房地产信息平台进行网签,未经网签的房屋抵押合同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另外,目前深圳二手住房交易信息更多掌握在中介机构手中,交易双方因信息不对称容易被市场不实信息误导。新政提出,将及时发布热点片区、热点楼盘二手住房合理成交价格,引导市场理性交易。同时,要求中介机构要如实申报挂牌价、成交价,避免炒作。 羊城晚报记者 李晓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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