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怎么做?如何调动民众和社会力量参与?改造资金如何筹集?这些关键问题如今有了答案。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公布《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明确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目标任务、对象范围、支持政策等。《意见》提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

城镇居住条件将会越来越好,继棚户区改造后,老旧小区改造也提上日程。2017年,15个城市开展为期一年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2019年,住建部会同21个部门单位深入近百个市县调研200多个城镇老旧小区,部分省市又开展深化试点探索。在前期试点、调研的基础上出台此次《意见》,无疑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按下了“启动键”。

此举对于老旧小区居民、社区、城市和楼市来说,都有深远意义。按照《意见》明确的工作目标,2020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涉及居民近700万户;到“十四五”期末,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这意味着全国“四老一差”的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都有望得到改善。

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意义不亚于“房改”。无论是具有标志性意义的1998年“房改”,还是此后大大小小的“房改”,都旨在解决住房市场和居民居住权益的根本性问题。老旧小区全面改造同样是以此为目的,既要提升公民居住质量,也要着力解决房地产市场的存量问题。

虽然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权益已有保障,但居住条件明显滞后于时代发展。由于建成年代较早,老旧小区存在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等问题,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品质。而全面改造老旧小区的种种短板,将会提升居民的居住品质、增强居民的生活幸福感,因此从他们的角度来说,这不亚于一次重要的“房改”。特别是,老旧小区内不少是老年人口,改造也适应了老龄化发展趋势。老旧小区改造是继棚户区改造后,为城市更换“新衣”的又一重大变革,这不仅改变城市面貌,让城市有了新气象,而且因为惠及民生,也让城市由内到外有了新气质。

如果老旧小区的硬件(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等)与软件(物业管理等)在全面改造中得到提升,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存量住房与新建住房在品质方面将会更加平衡。另外,房地产市场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功不可没,老旧小区全面改造可带动该领域的投资、消费和生产,同样有利于经济增长。

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程,涉及老旧小区的居民、设施、产权等多种问题。面对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考验,需要有关方面总结、吸收之前试点的经验教训,不断细化各种政策措施,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关键词: 老旧小区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