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近日公布。

根据上海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定并发布的这一办法,评分办法由毕业生要素和用人单位要素两部分组成,联席会议每年根据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对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的需求及市政府相关政策进行必要的调整。2020年标准分为72分。

办法提出,“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上海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参照“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执行。

据了解,在沪“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包括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记者周蕊 吴振东)

关键词: 上海市落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