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乌鲁木齐市建成区自建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乌市将利用3年时间对6个中心城区内的1600多万平方米自建房区域实施综合改造,预计2023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乌市老城区改造提升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前期组组长王建新介绍,乌市将按照科学谋划、稳妥推进、综合施策、拆改并举的思路,全力推进建成区自建房改造提升工作,并按照“一区域一规划、一项目一设计”的原则,科学做好全市自建房改造规划设计,同步完成自建房区域内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设计工作。

自建房集中改造采用拆除改造和提升改造两种方式。拆除改造采取政府引导实施,市区(县)两级政府多渠道筹措自建房改造资金,区(县)具体实施改造项目;区(县)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实施自建房改造项目;引导社会资本与自建房业主合作改造,按照“成熟一块、改造一块”的原则,对具备条件的自建房项目有序组织实施改造。

提升改造是对具备商业改造价值的自建房进行综合治理,通过区域环境整治、道路整修、打通生命通道等改造措施,进一步改善区域环境面貌、激发经济活力,打造现代化商业街区。对不具备商业改造价值、建筑结构良好、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自建房,按照“便民、利民、少扰民”的原则,对消防和水电气路等基础设施进行修缮改造,进一步提升房屋使用功能,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居住环境。

乌市建成区自建房改造工作计划在2021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务的40%,2022年底前完成80%,2023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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