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保监局11日晚间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因涉及未按专营部门制规定开展同业业务等12项违法违规行为,被责令改正并罚款2100万元(人民币,下同)。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2013年至2018年,浦发银行存在12宗违法违规事实。包括,未按专营部门制规定开展同业业务;同业投资资金违规投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延迟支付同业投资资金吸收存款;为银行理财资金投向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违规提供担保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浦发银行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2100万元。
据了解,浦发银行方面回应称,自2019年起从多方面实施整改工作,目前相关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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