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下发通知,决定发行2021年第一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国债简称:21储蓄01,国债代码:211701,以下简称第一期)和2021年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国债简称:21储蓄02,国债代码:211702,以下简称第二期)。
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总额为400亿元。第一期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3.8%,最大发行额为200亿元;第二期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3.97%,最大发行额为200亿元。两期国债发行期为2021年4月10日至4月19日,2021年4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4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一期和第二期分别于2024年4月10日和2026年4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两期国债发行公告日至发行开始日前一日,如遇人民银行调整3年期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两期国债取消发行。发行期内,如遇人民银行调整3年期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两期国债从调息之日起停止发行,未售出发行额度由财政部收回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