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行业迎来重磅规定。
6月9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通过AMBERS系统发布《关于加强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从业人员资格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员工总人数不应低于5人,同时,申请机构的一般员工不得兼职。
中基协指出,对于不符合相关员工人数要求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请在3个月内尽快完成整改。整改期后,协会将对仍不符合要求的管理人采取进一步自律措施。
实际上,上述规定并非最新的要求。
2018年12月更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显示,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申请机构员工总人数不应低于5人,申请机构的一般员工不得兼职。
在兼职问题上,《登记须知》也规定:“除法定代表人外,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高管人员原则上不应兼职;若有兼职情形,应当提供兼职合理性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兼职的合理性、胜任能力、如何公平对待服务对象、是否违反竞业禁止规定等材料),同时兼职高管人员数量应不高于申请机构全部高管人员数量的1/2。”
中基协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4月底,存续私募基金管理人有24479家,管理基金规模17.79万亿元。其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8920家,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14947家,私募资产配置类基金管理人9家,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603家。
此外,《通知》还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从业人员应当进行基金从业资格注册以及后续培训管理。
中基协表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通过以下几类考试之一的,可由所在任职机构向中基协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注册:科目一和科目二、科目一和科目三、科目一和《证券投资基金》或《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基金》。
《通知》要求,私募管理人应授权指定资格管理员负责从业资格管理工作,基金从业资格注册通过从业人员管理平台进行。
除此以外,中基协在通知中还要求私募管理人进行后续职业培训,主要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法律法规、专业技能等:私募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自首次注册基金从业资格的第二年起,每年度应完成不少于15学时的后续职业培训,其中职业道德培训不少于5学时,并且中基协还要不定期的检查。
根据中基协的《通知》,中基协将通过不定期现场或非现场方式检查从业人员年度后续职业培训情况。未按时完成后续职业培训的,将对相关人员采取“书面警示”、“要求强制参加培训”等自律措施。至次年6月30日前仍未进行整改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异常标识并对外公示。连续三年未达到后续培训要求的,将采取“取消基金从业资格”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