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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外汇局:不得进行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跨币种套利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四红)据央行11月18日消息,为进一步扩大金融市场双向开放,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到,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汇出与汇入资金币种原则上应保持一致,不得进行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跨币种套利。同时汇入“人民币+外币”进行投资的,累计汇出外币金额不得超过累计汇入外币金额的1.2倍(投资清盘汇出除外)。长期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的,上述比例可适当放宽。

关键词: 债券市场 机构投资者 国家外汇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