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维权方式”护航“新消费模式”(主题)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李国

阅读提示


(相关资料图)

近年来,新消费领域成为侵权重灾区,直播带货频频“翻车”,预付款消费领域经常“爆雷”……但由于跨区域、取证难、维权成本高等原因,多数消费者都不会走法律渠道进行维权。为此,重庆市消委会通过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跨区域消费维权等新维权手段,全链条、全方位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直播带货频频“翻车”,预付款消费领域经常“爆雷”……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新消费场景成为大众生活的一部分。相较于传统消费,新消费具备渠道业态新、品牌产品新、内容形式新、消费人群新等特点,这也让新消费领域成为侵权“重灾区”。

“新消费模式”需要“新维权方式”。近年来,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重庆市消委会)通过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跨区域消费维权等新维权手段,全链条、全方位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取得积极成效。近两年来,重庆市各级消委会已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4亿元。

“新消费”成侵权重灾区

“视频里说定制家具板材用的是实木,可到货后才发现,板材并非实木,而是颗粒板。即便这样,还要每平方米2000元,简直太坑人了。”连日来,重庆南岸区的居民徐艳(化名),为装房子的事情愁得“焦头烂额”。

今年6月,徐艳在某短视频平台无意中刷到了一家装修公司的宣传视频。有装房需求的她,便开始留意该装修公司,并找到了该公司的推广直播间。经“主播”的一番渲染,徐艳当即在后台留下了联系方式,并预约“免费上门勘测、设计”。

“刚开始,一切都与主播宣传的差不多,我就与该公司签了基装合同,约定合同以外的增项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可当工人进场后,所有的约定都不算数了。”徐艳告诉记者,装修公司每天要给她打四五通电话,以各种理由增加预算。

“我又要上班,家里也没人帮忙跑材料,就全权委托装修公司。基装完工后,总价超过了约定金额的40%。”徐艳说。

让徐艳更崩溃的是,此前签合同时,她还与装修公司推荐的家具厂达成了定制家具协议,并预付了2万元的定金。今年10月,徐艳收到家具厂发来的完整合同及设计图后,让她再次傻眼了,不到50平方米的柜子,总价高达10万元,并且用的还是颗粒板。

徐艳苦笑着对记者说,原以为通过直播渠道能省点钱,没想到“坑”这么多。

徐艳的遭遇并非个例。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网络消费已经成为社会大众的基本消费方式。经营者也乘上互联网东风,通过直播带货、销售盲盒、开发元宇宙虚拟产品等方式,为消费者搭建全新的消费场景,但一些经营者不讲诚信,也让网络消费领域成为侵权的重灾区,该领域相关投诉大量出现。

“跨省协作”维权开启“共享模式”

由于跨区域、取证难、维权成本高等原因,多数消费者都不会走法律渠道进行维权。为此,业界人士认为,应创新消费维权模式,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日前,由川渝两地消委会联合提起的全国首例跨省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在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二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被告人胡某以重庆云阳县某副食店的名义,向重庆市云阳县以及四川省巴中市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白酒。经鉴定,涉案白酒为假冒食品。

由于侵害了川渝两地不特定多数人的合法权益,重庆市消委会向重庆二中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后,四川省消委会也申请参加诉讼,重庆二中院依法将其列为共同原告。最终,胡某被判向两地消费者承担公开赔礼道歉以及参加消费领域公益活动等责任。

重庆市消委会秘书长谷丹、四川省消委会秘书长莫莉均表示,针对当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跨区域、链条化的新趋势,川渝两地消委会在全国率先以共同原告的形式,提起跨省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判结果同步适用于两地,开启了维权“共享模式”。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建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联合提起跨省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能有效克服跨区域信息不畅、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重复起诉等问题,节约司法资源,对于进一步完善跨区域消费维权合作机制,探索多维度、跨区域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集体诉讼发挥“人多力量大”的作用

“如果没有消委会支持我们,我这1.4万元钱只能打水漂了。”近日,重庆传媒职业学院学生张晓(化名)悬在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

原来,在重庆市铜梁区消委会的支持下,张晓与另外11名学生将“卷款跑路”的培训机构起诉至法院。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退款协议,培训机构在未来1年时间内,分期分批退还12名学生剩余的培训费用11.66万元。

张晓介绍,2020年11月16日,她支付1.58万元培训费后,与培训机构签订“专升本上线保分”培训协议。开课之后,计算机科目一直没有安排培训,其他几个科目的培训也显得不正常。培训教师、上课时间无法得到保证,大多是网上授课,让学员观看视频资料,培训效果不理想。

“2021年4月,我与机构商议,终止培训协议,培训机构承诺退还未培训的学费1.4万元。然而,今年6月份,该培训机构直接关门停业,未兑现退款承诺。”张晓说。

面对人去楼空的培训机构,张晓与另外11名学生向铜梁区市场监管局和消委会投诉。相关部门采取警示标注、约谈该机构负责人等举措未果后,9月30日,铜梁区消委会支持12名学员将该培训机构及3名负责人诉至法院,并协调律师免费提供法律服务……

在重庆,消委会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的案例已屡见不鲜。“集体诉讼制度在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节约基层司法资源方面优势显著,能发挥‘人多力量大的作用’。”在谷丹看来,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是破解当前预付式消费领域消费纠纷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 公益诉讼 培训机构 集体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