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编者按: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定于9月8日召开2020年第72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审议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上市申请。

四方光电主要从事气体传感器、气体分析仪器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此次上市拟发行175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由海通证券担任保荐机构。

公司拟募集资金5.70亿元,其中1.80亿元用于气体传感器与气体分析仪器产线建设项目,2.50亿元用于新建年产300万支超声波气体传感器与100万支配套仪器仪表生产项目,5000万元用于智能气体传感器研发基地建设项目,4000万元用于营销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招股书显示,四方光电的控股股东为武汉佑辉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15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0%。熊友辉、董宇夫妇分别通过佑辉科技、智感科技、武汉聚优、武汉盖森合计控制四方光电78.94%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二人均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值得关注的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熊友辉早年间涉一起行贿事项,熊友辉曾于2010年至2011年期间向原四川省农村能源办公室主任屈锋提供过资金12万元。在最初的招股书以及首轮问询答复中,公司均未主动对该行贿事项予以披露,直到第二轮问询后,四方光电才在招股书中更新披露上述事项。

2017年、2018年、2019年,四方光电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05亿元、1.18亿元、2.33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486.75万元、1098.77万元、6385.92万元。

上述同期,四方光电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9090.08万元、11,441.76万元和21,143.79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19.45万元、950.71万元和4748.52万元。

四方光电连续三年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特别是2017年和2018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足1000万元。

四方光电之所以2019年业绩大幅增长,主要是因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新政要求柴油车检测站、汽油车检测站分别须在2019年11月、2020年5月前配置采用红外、紫外或化学发光技术原理的具有氮氧化物检测功能的尾气分析仪。

受上述新政影响,2019年公司尾气分析仪器产品实现销售收入5326.56万元,同比增长了5214.74万元,占2019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22.84%。不过目前上述设备更新需求已经消化完毕,四方光电预计2020年全年尾气分析仪器产品销售收入较2019年度下滑约32%。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到,四方光电2018年净利润下滑,但2019年净利润又飙升了481.19%。而2020年一季度,公司营收和净利又掉头向下。

2020年1-3月,四方光电实现营业收入2602.49万元,同比减少32.3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43万元,同比减少87.91%。公司初步预计2020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7.3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97.84%。

2017年至2019年,四方光电的研发费用分别为1102.80万元、1384.73万元和1959.77万元,但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升反降,2017年至2019年依次为10.50%、11.78%、8.40%。同期汉威科技、南华仪器、森霸传感、苏奥传感等可比公司的研发投入占比均值分别为5.34%、6.26%和5.85%。

2017年至2019年,四方光电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8.37%、38.34%和49.55%,波动较大。2018年公司毛利率下降10.03个百分点,主要系空气品质气体传感器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2019年受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新政带动,尾气分析仪器新产品大幅提升了公司毛利率水平。同期可比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均值分别为43.78%、42.18%和44.06%,总体上低于四方光电。

2017年、2018年、2019年,四方光电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648.84万元、1043.51万元和1537.08万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高达39.60%、95.39%和21.06%,占比较高。

2017年至2019年各期末,四方光电的负债总额分别为8255.30万元、6570.81万元和8011.9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分别为8150.67万元、4393.99万元和7797.97万元。公司的流动负债中,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2030.71万元、1815.08万元和2765.52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4.91%、41.31%和35.46%。

四方光电的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材料采购款。2017年至2019年各期末,公司账龄1年以上的应付账款分别为45.88万元、140.70万元和100.33万元。

2017年至2019年各期末,四方光电的资产负债率(合并)依次为56.81%、40.26%、33.56%,高于A股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20.91%、23.91%、26.99%,虽逐渐接近行业平均水平,其资产负债率仍然偏高。

四方光电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同样远低于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2017年至2019年各期末,四方光电的流动比率为1.09、2.31、2.25,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8.69、7.34、5.43;速动比率为0.55、1.28、1.26,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7.84、6.60、4.89。

2017年至2019年,四方光电的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2230.15万元、2478.47万元和4140.01万元,规模不断扩大,同期坏账准备分别为625.18万元、636.05万元和696.82万元。另外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为4.54次、3.94次、5.87次,均低于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5.99次、5.99次和8.87次。

2017年至2019年,四方光电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433.90万元、4551.71万元和7711.74万元,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1140.44万元、849.25万元和711.83万元,主要为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和库存商品的跌价准备。上述同期,四方光电的存货周转率1.19次、1.72次、1.33次,均低于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3.57次、3.21次和3.32次。

四方光电还存在关键零部件依赖外购的情况。2017年至2019年,公司外购芯片、光源、风扇、探测器、PCB等关键零部件的金额分别为3985.40万元、3690.80万元和7479.82万元,整体较高。四方光电称,如果公司未来进口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或汇率变动增加采购成本,公司又不能及时拓宽采购渠道以满足原材料需求,或相应提升售价抵消材料价格上涨影响,将对持续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017年至2019年,四方光电的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分别为12.68%、6.49%、6.49%,其子公司广东风信2018年和2019年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分别为66.67%、8.33%,均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超过10%的情形,违反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相关规定。

2017年至2019年,四方光电现金分红1500万元、550万元和450万元,合计分红2500万元。

气体传感器生产企业冲刺创业板实控人夫妻持股近8成

四方光电主要从事气体传感器、气体分析仪器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形成了气体传感器、气体分析仪器两大类产业生态、几十款产品,应用于国内外的家电、汽车、医疗、环保、工业、能源计量等领域。

四方光电的前身四方有限成立于2003年5月,2019年7月整体变更为四方光电。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武汉佑辉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佑辉科技),持有公司315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0%。

前十大股东中,武汉聚优和武汉盖森均系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熊友辉,两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295万股股份,持股比例合计5.61%。

熊友辉、董宇夫妇分别通过佑辉科技、智感科技、武汉聚优、武汉盖森合计控制四方光电78.94%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二人均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19年营收净利大幅上升 经营净现流追不上

2017年、2018年、2019年,四方光电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05亿元、1.18亿元、2.33亿元,同期对应的净利润分别为1486.75万元、1098.77万元、6385.92万元。其中2018年净利润下滑,但2019年净利润又大幅飙升481.19%。

上述同期,四方光电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9090.08万元、11,441.76万元和21,143.79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19.45万元、950.71万元和4748.52万元。

对于2019年公司业绩大幅增长的原因,招股书中称,根据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新政要求,柴油车检测站、汽油车检测站分别须在2019年11月、2020年5月前配置采用红外、紫外或化学发光技术原理的具有氮氧化物检测功能的尾气分析仪。

受此影响,2019年度公司基于自主微流红外、紫外差分吸收光谱技术开发的尾气分析仪器产品实现销售收入5326.56万元,同比增长了5214.74万元,占2019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22.84%。尾气分析仪器系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的主要驱动产品之一,该产品销售由新政直接带动,市场需求受政策变动影响较大。

根据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新政要求的实施时间,现有机动车检测站存量设备更新需求已于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集中释放,目前已消化完毕。2020年上半年公司尾气分析仪器销售收入预计为970万元,综合预期市场拓展情况、在手框架合同及订单,公司预计2020年全年尾气分析仪器产品销售收入较2019年度下滑约32%。

若2020年下半年市场需求无明显回暖或公司不能扩大市场份额,公司尾气分析仪器产品销售收入下滑幅度可能进一步增大。

2020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02.49万元,同比减少32.3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43万元,同比减少87.91%。公司结合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对未来市场形势的判断,初步预计2020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7.3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97.84%。

研发投入占比不升反降

四方光电在招股书中称,所在的气体传感技术行业有技术复杂性高、发展速度快、研发风险大的特点。2017年至2019年,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102.80万元、1384.73万元和1959.77万元,但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升反降,2017年至2019年依次为10.50%、11.78%、8.40%。

2017年至2019年,汉威科技、南华仪器、森霸传感、苏奥传感等可比公司的研发投入占比均值分别为5.34%、6.26%和5.85%,低于四方光电。

实际控制人熊友辉涉行贿公司未主动披露

公司实际控制人熊友辉早年间涉一起行贿事项,熊友辉曾于2010年至2011年期间向原四川省农村能源办公室主任屈锋提供过资金12万元。

2014年11月,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屈锋受贿案进行了宣判,根据《刑事判决书》((2014)绵刑初字第29号),屈锋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计收受他人贿赂699.50万元及其他财物,其中包含收受熊友辉提供资金12万元。被告人屈锋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判决已经生效并执行。

判决书中提到,2010年至2011年,屈锋多次在公私场合向地方农能办主任推荐武汉四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沼气检测仪,帮助提高产品销量。得到屈锋对四方光电产品的认可和支持,公司的产品销量在2009、2010年大幅提升。为了感谢和继续取得屈锋的支持,熊友辉于2010年3月在公司会议室送屈锋现金10万,2011年初春节前夕,到屈锋办公室送现金2万元。

在此前的招股书以及首轮问询答复中,公司均未主动对该行贿事项予以披露,随后在第二轮问询后,四方光电才在招股书中披露上述事项。

毛利率波动较大主要因政策提振

2017年、2018年、2019年,四方光电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8.37%、38.34%和49.55%,毛利率较高且波动较大。

其中2018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17年下降10.03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空气品质气体传感器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

2019年,受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新政带动,尾气分析仪器新产品大幅提升了公司毛利率水平。2019年度四方光电实现尾气分析仪器产品销售收入5326.56万元,同比增长4663.63%,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由2017年的13.29%提升至2019年的36.42%,毛利率贡献度由2017年的8.35%提升至2019年的26.11%。

而可比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均值分别为43.78%、42.18%和44.06%,总体上低于四方光电。

2018年政府补助占净利九成

2017年、2018年、2019年,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648.84万元、1043.51万元和1537.08万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高达39.60%、95.39%和21.06%,整体占比较高。

2018年四方光电政府补助占利润比例一度达到九成多,如果政策未来支持力度减弱,或者包括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在内的其他补助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取得的政府补助金额将会有所减少,进而对四方光电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019年负债超8000万元 偿债指标远低于同行

2017年至2019年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8255.30万元、6570.81万元和8011.9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是公司负债主要组成部分,分别为8150.67万元、4393.99万元和7797.97万元,占各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8.73%、66.87%和97.33%。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账款、短期借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等组成。其中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2030.71万元、1815.08万元和2765.52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4.91%、41.31%和35.46%。

四方光电的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材料采购款。招股书中称,2019年末应付账款增加950.44万元,同比增幅52.36%,主要原因系2019年度公司采购规模扩大,应付账款同步增加。

2017年至2019年各期末,公司账龄1年以上的应付账款分别为45.88万元、140.70万元和100.33万元。

四方光电的资产负债率(合并)依次为56.81%、40.26%、33.56%,高于A股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20.91%、23.91%、26.99%,虽逐渐接近行业平均水平,其资产负债率仍然偏高。

报告期内,四方光电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远低于A股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其中四方光电的流动比率为1.09、2.31、2.25,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8.69、7.34、5.43;速动比率为0.55、1.28、1.26,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7.84、6.60、4.89。

应收账款规模不断扩大

2017年至2019年,四方光电的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2230.15万元、2478.47万元和4140.01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4.99%、24.39%和23.65%。

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不断扩大,坏账增加风险不容小觑。2017年至2019年,四方光电坏账准备分别为625.18万元、636.05万元和696.82万元。

四方光电应收账款周转率为4.54次、3.94次、5.87次,均低于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5.99次、5.99次和8.87次。

存货账面价值超7700万

2017年至2019年,四方光电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433.90万元、4551.71万元和7711.74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9.68%、44.80%和44.05%。

2017年至2019年各期末,四方光电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1140.44万元、849.25万元和711.83万元,主要为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和库存商品的跌价准备。

上述同期,四方光电的存货周转率1.19次、1.72次、1.33次,均低于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3.57次、3.21次和3.32次。

关键零部件依赖外购

四方光电的芯片、光源、风扇、探测器、PCB等较多关键零部件存在外购情形。

2017年至2019年,公司外购上述主要零部件的金额分别为3985.40万元、3690.80万元和7479.82万元,占各期外购原材料总金额的比例分别为65.46%、63.43%和59.87%,整体占比较高。

四方光电称,如果未来主要供应商不能满足公司所要求的技术、产能或者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上涨,将对公司持续生产经营及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017年至2019年,公司自国际供应商处采购原材料金额分别为2638.52万元、2212.69万元和5121.51万元,占原材料采购总额之比分别为43.34%、38.03%和40.99%。

四方光电称,如果公司未来进口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或汇率变动增加采购成本,公司又不能及时拓宽采购渠道以满足原材料需求,或相应提升售价抵消材料价格上涨影响,将对持续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超过10%

2017年至2019年,四方光电的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分别为12.68%、6.49%、6.49%,四方光电的子公司广东风信2018年和2019年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分别为66.67%、8.33%,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超过10%的情形。

四方光电在报告期的初期(2017年)以及广东风信在设立之初(2018年10月设立)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情况,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关于劳务派遣用工比例不得超过10%的规定。

四方光电称2017年末业务量增加,交货紧迫,由于短期内自主招工困难,公司增加了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从而导致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达到12.68%。

广东风信设立之初(2018年设立)主要业务是为四方光电提供风扇,当时员工人数较少,至2018年末已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人数仅有11人;为满足生产用工需求,在设备安装调整时期先采用劳务派遣作为补充用工方式,导致2018年末广东风信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较高。

针对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超过10%的情况,四方光电称公司和广东风信按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公司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已于2018年降至10%以下,广东风信已于设立的次年将劳务派遣用工比例降至10%以下。

关键词: 四方光电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