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于转型轨道中的信托行业存量风险暴露加速。10月22日,北京商报记者从用益信托处了解到的最新数据显示,年内信托行业共发生257起违约事件,金额总计超过1348亿元。风险频发下,如何解决兑付难题就摆在了信托公司面前,信托行业的兑付周期往往动辄几年。多位信托公司从业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达了关于信托赔偿准备金“提而不用”、兑付难题待解的无奈,是否会影响公司商誉、怎么用才算合规都成为不小的难题。

年内违约金额突破1348亿元

信托行业延期兑付案例仍在增加,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开年至今,至少有包括江苏国际信托、中泰信托、厦门信托、长安信托、民生信托、华宝信托、吉林信托、四川信托、华信信托等在内的数家信托公司遭遇项目兑付问题。四川信托TOT资金池信托项目违约、金凰假黄金质押事件造成多家信托公司“踩雷”更是引起市场广泛舆论关注。

北京商报记者从用益信托获得的数据显示,年内信托行业违约金额总计超过1348亿元,其中工商企业领域的产品违约情形较多,涉及金额最大,为754.25亿元;其次为投向房地产领域的产品,违约金额共计达409.07亿元。

为什么信托项目风险会集中爆发?用益信托研究员帅国让介绍称,从统计的数据来看,信托产品发生违约主要集中在工商企业和房地产领域;一方面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社会整体信用风险暴露概率增加,部分实体企业经营困难的压力传导到信托行业,信托公司业务风险管理压力加大;另一方面,金融行业严监管形势持续加码,控杠杆、控地产、去通道、去嵌套等监管要求贯穿全年始终,信托公司合规展业压力持续增加。

在普益标准研究员王伟看来,今年以来,受到突发的疫情影响,实体经济加速下行,企业经营状况持续恶化,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引发流动性问题,加之企业融资困难,财务状况恶化,债券违约不断,使得企业信用违约事件大幅提升。

兑付缓慢处置能力存差异

从项目处置难点来看,在遭遇延期和逾期项目变故时,信托公司普遍采取的方式主要有:与合作方协商解决,或者采用项目本身抵押物、自有资金、股东变买资产、信保资金、战略投资伙伴入股等方式来补救。也有信托公司采取一方面与委托人积极沟通协商信托计划延长期限;另一方面采取多种措施督促用款人及担保人还款。

但在实际实施结果中,信托延期、逾期项目的处置却不尽人意,往往动辄要耗费几年的时间。一位信托公司项目风控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介绍称,如果出现延期或者逾期,那就意味着第一还款来源出现问题,对信托公司来说,首先还是会与融资人协商还款方案,尽力保障信托投资人的权益。如果协商不成,就会看项目的风控措施,如果有担保,会首先考虑由担保人或者机构求代为偿还;再看是否有抵押物,考虑处置抵押物;同时,还会采取一切合法手段,比如冻结财产、诉讼等措施向债务方求偿。

而每家公司对风险项目的处置能力存在差异,也主要取决于信托公司的资本实力、抗风险能力及内部治理机构的完善性。金乐函数分析师廖鹤凯表示,从已经逾期并公布处置进展的信托公司来看,信托公司的兑付逾期情况依旧较为缓慢,长达数年之久。

与信托公司风险处置相对应的是,在兑付进展中,有的公司依靠较为强大的腾挪能力,秉承了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理念,把资产处置的程序进行内化。相比之下,自身问题较多的信托公司会在兑付之路上走得更久。例如,安信信托、四川信托此类本身风险加速暴露的信托公司。一位信托行业观察人士直言,这两家公司问题主要在于大股东违规操作,导致无法通过简单的资产追溯完成项目退出,而是需要启动司法程序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对于信托公司的长远发展来说,通过自身的运营能力平复经济周期带来的项目波动,自然是最理想的状态,但前提是信托公司自身需要有对市场更清晰的预判,不能把自有资产和信托财产的边界模糊化甚至混为一谈。”上述信托行业观察人士说道。

赔偿准备金使用问题存争议

在信托项目风险屡屡发生的背景下,信托业务风险的赔偿准备金何时启用也引发了市场广泛讨论。从中国信托业协会披露的官方数据来看,截至2020年二季度末,信托赔偿准备金为296.01亿元,同比2019年二季度末的266.38亿元增长11.12%,环比一季度末的295.39亿元增长0.21%。

但值得关注的是,信托业务风险的赔偿准备金“何时启用”“怎么用”的问题一直颇具争议。彼时,就有市场人士直言,赔偿准备金“提而不用”在业内为普遍现象,多数信托公司迄今为止信托赔偿准备金未曾使用,动用这笔钱就等于向投资者公开承认刚兑,而“刚性兑付”信仰早已经被资管新规打破。《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中也规定“从事信托业务时,使受益人或公司受到损失的,属于信托公司违反信托目的、违背管理职责、管理信托事务不当造成信托资产损失的,以信托赔偿准备金赔偿”。这意味着一旦动用这笔资金,就相当于承认信托公司存在违背管理职责或管理信托事务不当的行为。

除此之外,信托赔偿准备金的使用不当,也会造成解决不了资金需求,从而增加成本压力的情况。一家信托公司从业人士表示,信托公司不愿动用信托赔偿准备金,主要是对动用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未知”,不知道怎么用,不知道用了后果怎样,特别是对于一家尚正常运营的信托公司来说,动用了赔偿准备金是否会面临相关责任人追责,是否会影响公司商誉,怎么用才算合规都是难题。

帅国让进一步指出,如果信托公司动用赔偿准备金,一方面会说明信托公司存在违规或是未尽责问题,对其在行业的声誉存在负面影响,进而影响其业务开展;另一方面信托公司在处置风险项目时,更倾向于使用表外的方式,动用赔偿准备金会造成净资产的减少,从而不利于其行业评级,“刚性兑付”打破前提首先是明责、定责,其次是有打破刚兑后的应对措施,这需要监管层、信托公司共同协商探讨出一种市场化化解风险的方法。

“如果信托公司可持续运行出现障碍,且自身责任明确的情况下,后续入主者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用这笔资金的,但前提是有明确的证据或司法认定是信托公司责任。‘破刚兑’定责的难题在于认定,项目风险告知的充分程度,受托人是否在管理过程中合法合规且充分尽到受托人义务。” 廖鹤凯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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