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0月25日电 (记者 赵建华)中国财政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平等对待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内外资企业。
财政部表示,政府采购依法对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包括提供的服务,下同)平等对待。各级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采购项目外,不得区别对待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不论其供应商是内资还是外资企业,均应依法保障其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财政部25日公布的《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说,各级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供应商资格条件确定和资格审查、评审标准等方面,对内资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得以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产品品牌以及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予以限定,切实保障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
财政部指出,内外资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凡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均可依照相关规定提起质疑和投诉。各级财政部门依法受理并公平处理供应商的投诉,不得在投诉处理中对内外资企业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维护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另据财政部此前公布的数据,2020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为36970.6亿元人民币,占全国财政支出和GDP的比重分别为10.2%和3.6%。(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