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1月4日讯(见习记者 王灿)2021年11月4日上午,江苏省人民政府召开“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新闻发布会”。为充分发挥金融对江苏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助推作用,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与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牵头,会同多部门共同起草了《关于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发布会对《指导意见》进行了解读,并介绍了江苏绿色金融发展情况。

发布会现场

《指导意见》全文共分为十部分30条,简称“绿金30条”。明确了绿色金融主要支持领域是推进工业企业绿色升级、加快农业领域绿色发展、推动能源体系绿色转型和促进绿色低碳技术进步。

在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方面,具体有哪些措施?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副行长郭大勇介绍了四个方面的举措,“一是创新信贷产品,大力推广‘环保贷’‘节水贷’等特色绿色信贷产品。二是拓宽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或挂牌。三是发展绿色保险,支持保险机构大力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保险产品。四是健全绿色融资担保体系,支持绿色领域投融资;支持设立绿色产业担保基金,为绿色企业提供增信服务。”

《指导意见》提出,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低碳发展领域的信贷支持。通过再贷款、再贴现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投放绿色信贷。综合运用财政奖励、贴息、费用补贴、风险补偿等方式,促进绿色金融体系、产品和服务快速发展。适度提高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不良率的容忍度。

“在多项政策合力推动下,江苏绿色金融发展成效逐步凸显。”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二级巡视员周建林表示,截至2021年6月末,全省绿色信贷余额143万亿元,同比增长29.4%,占各项贷款余额比例为8.6%。今年1-9月,全省发行绿色金融债券70亿元,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83.75亿元,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绿色PPP发展位居全国前列。

会上,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银保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负责同志出席并回答了记者提问。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徐洪林回答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提问时介绍道,“省财政安排了专项资金,对相关绿色金融活动给予奖补。一是对省内非金融企业发行的绿色债券,省财政按照债券年度利息的30%给予贴息。二是对符合国家《绿色产业指导目录》支持方向的绿色产业企业,省财政按照企业的上市进程,分阶段累计可给予最高260万元的引导性奖励。三是对提供绿色债券担保的机构,给予单支债券30万元的担保奖励。此外,还对省内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的企业给予补贴。”三年来,省级财政支持企业通过绿色债券募集资金82.8亿元,助力29家企业登陆资本市场。

校对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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