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董事长是内幕消息知情人,敏感期内和多年好友相约打牌,然后好友就突击买入了这家上市公司的股票,盈利170多万元。这是巧合吗?

11月12日,红星资本局注意到,四川证监局官网日前发布的一份处罚决定书,披露了美的集团2020年收购合康新能过程中,一起内幕交易行为的细节。

四川证监局经复核认定,当事人张俊生内幕交易行为成立,决定依法没收张俊生违法所得1,736,704.95元,并处以5,210,114.85元罚款。

本文图均为 红星新闻 图

收购敏感期

当事人约出让方老总“出来打牌”

这起内幕交易行为,要从2020年1月说起,当时美的集团与合康新能正在商谈收购事宜。

2020年3月25日,美的集团子公司——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与合康新能原控股控股股东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叶某吾、刘某成签署了《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上丰集团将其持有的197,543,645股合康新能股份、刘某成将其持有的11,141,773股合康新能股份(合计208,685,41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8.73%)转让给美的暖通。

美的集团曾发布的收购公告

同日,美的暖通与上丰集团、叶某吾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上丰集团和叶某吾将合计持有的55,747,255股合康新能股份(占合康新能总股本的5%)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美的暖通,委托期为本次交易股份完成交割之日起15个月。

上述交易完成后,美的暖通将控制合康新能23.73%的表决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美的集团将成为合康新能的间接控股股东,何某健将成为合康新能的实际控制人。

红星资本局查阅发现,根据当时美的集团发布的公告称,此次收购总价为7.4亿元。

同时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该信息在依法公开前,属于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0年1月13日至3月25日。

不过,据四川证监局后来调查发现,在这一敏感期,时任合康新能董事长、也是此次内幕交易知情人叶某吾,在3月22日下午,被好友张俊生约出来打牌。3月23日早上,两人还打了47秒的微信电话,并通过微信再次相约见面。

牌局后突击买入股票

当事人4个月盈利170多万元

两人在打牌期间到底说了什么?不得而知。

不过,在打牌之后的第二天,也就是2020年3月23日早上9:38分,9:39分,10:25分,张俊生与其儿子张某茫电话联系,指示张某茫购买合康新能股票。

张某茫随后按照指示通过手机下单,在3月23日至3月25日期间,分多笔共计买入1,875,380股合康新能的股票,成交金额5,967,323元。而买入的资金,是张俊生在3月23日至25日期间突击转入到张某茫的证券账户,共计6,000,000元。

四川证监局披露信息

至2020年7月20日,该账户将所持合康新能清仓。在4个月内,共计盈利1,736,704.95元。

红星资本局查阅发现,在此期间,合康新能的股价从2020年3月23日的3.28元/股,涨至5.24元/股,盘中最高曾涨至6.14元/股,最高涨幅达到87%。

合康新能当时的股价走势

由于交易活动与内幕信息形成高度吻合,买入资金系突击转入,单笔委托金额明显放大,交易金额明显增大,交易行为明显异常,被立案调查。

认定内幕交易行为

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其“没一罚三”

处罚决定书显示,四川证监局调查了相关公告、证券账户资料及交易流水、银行账户资料及银行流水、询问笔录、通话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认定张俊生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了内幕交易行为。

对于这一调查结果,张俊生并不认同。其认为,自己与当事人叶某吾属于朋友之间的正常联系,无直接证据证明两人存在内幕信息传递。与此同时,张俊生认为,自己购买该公司的股票是看好新能源行业发展前景。

不过,对于张俊生的辩解,四川证监局不予采纳。

四川证监局认为:在案证据能够证明内幕信息公开前,当事人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叶某吾联络、接触,其证券交易活动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且当事人不能作出合理说明,提供的证据不能排除其利用内幕信息从事相关证券交易活动,可以认定内幕交易行为成立;同时,当事人交易时是否全仓买入和前期持有情况,不影响内幕交易性质的认定。

最终,四川证监局作出“没一罚三”的处罚,没收张俊生违法所得1,736,704.95元,并处以5,210,114.85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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