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银保监会发布《2021年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结果总体情况》。公司治理监管评估主要从党的领导、股东治理、董事会治理、监事会和管理层治理、风险内控、关联交易治理、市场约束、其他利益相关者治理8个维度,合规性和有效性2个角度对参评机构进行综合评估。
根据披露,本次参评机构共计1857家,其中:商业银行1673家,保险机构184家。评估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评估745家,占总参评机构比例40.12%。
总体上看,2021年评级结果主要集中在B级和C级,与2020年大致持平。被评为C级(合格)的机构最多,共1100家,数量占比59.24%;其次是B级(较好),共366家,占比19.71%;两者合计占比78.95%。被评为D级(较弱)的机构共253家,占比13.62%;被评为E级(差)的机构共138家,占比7.43%;无A级(优秀)机构。
与去年相对比,今年被评为A级的机构数量变为0家,E级机构数量增加明显。2020年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参评机构共计1792家,其中:商业银行1605家,保险机构187家。其中,A级(优秀)1家,B级(较好)374家,C级(合格)1026家,D级(较弱)209家,E级(差)182家。
评估结果显示,近年来在监管推动下,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意识逐步提高,公司治理建设和改革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
根据银保监会通报,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党的领导方面、股东治理方面、董事会治理方面、监事会和高管层治理方面、风险内控方面、关联交易治理方面、市场约束方面、其他利益相关者治理方面等八大方面。
比如,部分机构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虚化弱化,党委前置研究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落实不到位;股东入股资金不实、违规股权代持、大股东违规干预的现象在部分机构依然较为严重;董事会运作不规范,董事的独立性欠缺、履职有效性不足,内部制衡监督失灵失效的情况在部分机构仍然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利益相关者权益保护不到位的问题仍较为普遍等。
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银保监会相关部门、银保监局将继续做好评估后续工作。一是开展结果反馈、督促整改、分类监管等工作。二是持续推进评估结果在市场准入、现场检查立项、监管评级等环节的运用。三是进一步研究完善评估指标和评估机制,推进评估工作做精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