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的三名主犯之一许国俊近日被强制遣返回国,至此,涉案资金高达40亿元的开平支行案三名主犯已经全部追逃回国 。
涉案资金达40亿元 三名主犯全部归案
许国俊,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的重要犯罪嫌疑人,在外逃20年后,从美国被强制遣返回国 。而他的归案,也意味着涉案资金高达40亿、被称为“新中国最大银行资金盗窃案” 的“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三名主犯,全部归案 。
外交部发言人 赵立坚: 许国俊从美国被遣返归案,标志着此案追逃追赃工作历经20年取得重大成果,也再次表明中国政府有贪必肃、有腐必反的鲜明立场和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强决心。
许国俊,中国银行开平支行原行长,涉嫌会同开平支行前后两任行长许超凡、余振东,贪污、挪用巨额公款,在案发后,于2001年外逃美国。
2001年案发后,中国公安部提请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在中美两国已经生效的刑事司法协助协定之下,中美两国执法部门联手合作,2004年余振东以非法洗钱、非法移民等罪名在美国受审,判12年监禁。2009年,许超凡、许国俊分别以洗钱、共谋转移赃款等罪名在美国被判处25年、22年监禁,两人的妻子,也分别被判处8年监禁 。
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副局长 段大启: 许超凡是主谋,其次是许国俊,余振东更多的是协从、是帮助。他在这三个人里面罪行是比较轻的,他首先就承认了自己犯罪的事实,接受遣返中国的要求。
2004年,余振东在美国被宣判后没有上诉,并自愿遣返回国,成为第一个从美国直接遣返回中国的职务犯罪嫌疑人。2018年7月,外逃美国17年之久的许超凡,被强制遣返回国。除了三名主犯的归案,中国执法部门通过执法合作、国际民事诉讼等方式,还成功从境内外追回赃款20多亿元人民币,最大限度挽回了经济损失 ,被舆论认为是我国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国际反腐败合作的成功案例。
中美司法合作 推进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追逃
2001年,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案发后,被列为此案嫌疑人的开平支行前后三任行长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通过多种途径潜逃至美国。之后的追逃工作如何展开的?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国际合作局处长 杨钊: 2001年的时候,中国银行是在审计工作中突然发现,账上一下子就缺了4.82个亿,然后才发现他涉嫌贪污和挪用。
作为案件主犯,许超凡本以为有了移民身份之后,就可以高枕无忧。但他显然打错了算盘。2001年3月8日,《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正式生效,中美执法合作有了法律基础。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国际合作局处长 杨钊: 2001年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签订并生效了,这个案件当时就案发了,中方依照协定,第一时间也是第一个案例向美方申请,应该说开启了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的第一个案例。
逃亡第二年,余振东、许超凡、许国俊三人,在美国被捕。2004年2月,余振东在美国受审,因为主动交代犯罪事实,他获轻判12年监禁。宣判后,余振东没有上诉,并选择自愿遣返。尽管如此,主犯许超凡说,当余振东回国自首时,他还心存侥幸,以为仍有机会能够逃脱法律的制裁。
许超凡的侥幸心理,源于中美之间一直没有签订引渡协议。为此,中方做了长达17年的努力。由于许超凡案中大量中方证人均在国内,为了达到异地起诉的效果和目的,许超凡案也是第一次组织中方证人,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向美国法院作证,这也被誉为是中美刑事司法协助的新模式 。
2009年,许超凡之妻邝婉芳、许国俊之妻余英怡,也分别被判处8年监禁。2015年9月,邝婉芳被强制遣返回中国。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国际合作局干部 冉刚: 许超凡之妻邝婉芳被美方强制遣返回国,对许超凡形成有力震慑。通过中美之间合作的高压,许超凡最终认清现实,主动认罪悔罪,提出回国投案自首,接受遣返。
许超凡的被遣返,也是国家监委成立后,首次从境外遣返外逃腐败分子,也是我国在发达国家实现异地追诉、异地服刑后,强制遣返重要职务犯罪逃犯的第一起成功案例。
犯罪嫌疑人 许超凡: 我第一阶段是逃,第二阶段是利用西方的法律程序,回避回国,最终还是走不通,所以在外面外逃的那些人,要把握好机会,尽快地回国自首,这是他们唯一的出路。
为了完善追赃追逃的反腐败合作体系,目前,我国已经与81个国家缔结引渡条约、司法协助条约、资产返还与分享协定等共169项协定;同时加强了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外逃人员集中的重点国家的反腐败交流合作,双边执法合作机制,也在不断推进。
外逃人员回国仍要接受国内司法机关审判
三名案犯,余振东在美国受到的法律制裁是144个月的监禁,他是在2004年最早回国的,回国以后是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目前已经出狱。许超凡在美国2009年被判处25年有期徒刑,2018年回国,回国之后,在今年10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许国俊,也是在2009年在美国被判处22年有期徒刑,回国后他仍将面临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