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1月23日讯(记者 徐兢)企查查App显示,近日,小米与博主“龙二Pro”名誉权纠纷一审判决书公开。原告小米公司诉称被告多次恶意发布不实内容,如小米电视燃烧、手机性能不佳相关内容,索赔100万元。
据民事判决书,博主在微博发布小米电视燃烧相关内容,2020年6月9日,一家公司进行了一场名为“一场,真正的,专业拆机,荣耀智慧屏对比小米电视”的智能电视直播测评。博主转发上述直播视频,被配以文字称“小米电视轻松点着”的微博内容,引起其他微博用户的负面评论,该微博累计转发184次,评论493次,点赞2201次。2020年8月19日,博主又发布小米10至尊纪念版性能不佳相关内容,例如,评论内容为“用了一个礼拜了,死机了七八次,玩手机发烫起码50摄氏度……”
法院认为,该博主发布的内容不具有主观上的过失,未构成对小米科技公司名誉权的侵害,但该博主今后发文时应将不同的观点进行客观的展示。判决结果为,驳回小米公司的诉讼请求。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