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说2021年我国期货业大事,那么期货立法必将位列其中。
在5日举行的第17届中国(深圳)国际期货大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王翔介绍,按照立法程序,一部新法律的制定一般要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通过,“目前期货和衍生品法草案已经经过了常委会的二次审议,下一步将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继续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
30多年来,我国期货市场和期货行业也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2020年,期货市场总成交额超过400万亿元,我国商品期货交易总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
2021年6月21日,原油期权在上海挂牌交易。(上海期货交易所供图)
王翔说,在期货领域,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以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为支撑,以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为配套,以期货交易所、期货业协会自律规则为补充的期货市场法规制度体系。
我国先后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保险法、信托法、反洗钱法等一系列金融法律,但期货法迟迟没有出台。
“期货市场是管理风险的市场,必须做好自身风险防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王翔说,期货法的立法着眼于服务期货行业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着重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重点要提高立法质量和效力。
“行业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王翔认为,制定期货和衍生品法,能不断完善我国金融法律制度,突出法治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方面的作用,推动期货市场法治化进程,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记者刘开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