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2月28日讯(记者 徐兢)记者从江苏省邮政管理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七部门《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近日,江苏省邮政管理局联合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推动全省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落地实施。
《通知》明确了基层快递网点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要求快递企业以及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快递末端备案网点与快递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为快递员参加社会保险。对快递企业将快递末端备案网点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或者组织,应当为该网点快递员缴纳工伤保险并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通知》可操作性强,明确了各级邮政管理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企业之间的协作机制、工伤保险参保流程、各环节办理时限和各方责任,制定了《江苏省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办事指南》《江苏省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信息协同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提供线上服务。全省各县(市、区)根据《通知》可直接为快递员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
江苏省邮政管理局表示,将联合省人社厅加强宣贯工作,力争尽快实现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全面覆盖。同时,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做好信息系统对接和共建工作,依托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和基础信息库,采用当前最先进的信息技术,大力推进快递末端备案网点和从业人员数据信息实时共享和业务协同联动,全面提升参保登记、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给付各项业务经办效能,助力快递行业平稳健康有序发展。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