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将迎来做市商机制。

1月7日,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征求意见稿)》(简称《做市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表示,与证券公司经纪、自营、承销与保荐等业务相比,证券公司做市交易是一项新业务,对证券公司的内控、合规和风控等要求较高。因此,初期采用试点方式在科创板引入做市商机制,允许一些公司治理规范、内控机制健全、运营稳健、抗风险能力强的证券公司开展做市交易业务。

整体来看,《做市规定》主要包括做市商准入条件、准入程序、做市券源安排、内部管控、风险监测监控、监管执法等六个方面的内容。

澎湃新闻记者梳理了《做市规定》的八大要点。

要点一:试点券商需满足资本实力、合规风控能力等要求

按照《做市规定》,在具有证券自营业务资格、最近18个月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标准的基础上,初期参与试点证券公司除具备完善的业务方案、专业人员、技术系统等条件外,还需满足资本实力、合规风控能力方面的两项条件:一是最近12个月净资本持续不低于100亿元;二是最近三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含)以上。

此外,相关高管和专业人员的业务经验和执业经历年限等具体要求拟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在配套业务规则中明确。

要点二:申请展业须经上交所评估做市业务能力、证监会核准业务资格

在准入程序方面,《做市规定》设置了两道关卡。

鉴于做市交易业务专业性强,对证券公司业务、系统、人员、风控等方面要求较高,《做市规定》要求对公司是否具备做市业务能力进行评估。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评估测试后,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可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相关做市交易业务申请材料,由中国证监会核准业务资格。

要点三:做市券源可使用自有股票、从中证金融借入的股票或其他有权处分的股票

证券公司可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作为做市券源。但《做市规定》也考虑到,集中大量买入会对个股价格产生扰动,甚至会对市场运行产生影响,且在二级市场买入还受到法律法规有关持股比例的限制。

为丰富做市券源,《做市规定》明确,证券公司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可使用自有股票、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借入的股票或其他有权处分的股票。

要点四:完善业务隔离制度,强化内部控制

做市交易业务与经纪、自营、资产管理等业务可能会有利益冲突,也可能会给做市商带来一定风险。为此,《做市规定》对试点证券公司提出了严格要求。

具体而言,一是完善业务隔离制度,防止敏感信息不当流动,严防利益冲突;二是建立健全做市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决策流程、制衡机制,确保业务规范有序开展;三是加强做市交易业务管理,健全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和反洗钱要求,防止利益输送、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要点五:试点券商需监控异常交易,做好突发预案

为落实主体责任,《做市规定》一方面要求证券公司建立健全异常交易监控机制,制定完善成交金额占比控制、反向交易金额占比和撤单占比监控、委托价格限制、股价异常波动处理等措施,防止对市场稳定造成影响。

另一方面,《做市规定》明确: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科创板做市交易业务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制度,妥善处理可能严重影响投资者利益和市场交易秩序的突发事件。

要点六:风险监测监控从严要求,原则上科创板做市持股不超过5%

《做市规定》明确,证券公司应当将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报价决策与授权机制、操作流程,完善风险监测指标,做好业务风险防控,确保做市交易业务规范有序开展。

另外依据《做市规定》,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参照自营持有股票的标准,计算、填报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相关风险控制指标。原则上科创板做市持股不超过5%,具体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具体业务规则中明确。

要点七:分月度、季度、年度进行信息报送

按照《做市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履行三大信息报送义务:一是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月度报告和季度压力测试报告;二是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年度评估报告;三是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要点八:违法违规展业将被采取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或被实施自律管理

《做市规定》明确,证券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在做市交易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依法采取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并授权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业务规则,依法对证券做市交易业务实施自律管理。

澎湃新闻见习记者 孙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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