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东时间1月20日,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以16票赞成、6票反对批准了《美国互联网创新与选择法案》,禁止大型科技平台将自己的产品和服务置于竞争对手之上,法案将提交参议院审议。

《华尔街日报》称,这是支持对大型科技公司实施更严格监管的人取得的一个胜利。

该法案将覆盖月活用户超过5000万以及市值超过5500亿美元的公司。CNBC认为,该法案尤其对亚马逊、苹果和谷歌具有重大影响,但按照目前的规定,它也将适用于Facebook所有者Meta等其他大型平台。

根据这项法案,谷歌搜索不会自动显示谷歌地图的结果,iPhone不能预装苹果程序,亚马逊将无法提供免费的两天Prime送货服务,甚至无法销售其受欢迎的、低成本的AmazonBasics品牌的消费品。

消费者团体和数十家科技初创企业支持该法案。消费者报告公司技术竞争高级研究员Sumit Sharma说:“消费者将从这项法案中受益,因为它使安装、选择和使用替代应用程序和在线服务变得更加容易……通过混合和匹配来自不同提供商的服务,使消费者和小企业能够更轻松地在生态系统之间切换”。

《华尔街日报》指出,包括Yelp和Sonos等规模较小的科技公司在内的支持者说,该提案将促进那些滥用市场地位的平台的竞争,从而使消费者受益。

与此同时,大型科技平台发起大规模的游说活动反对此法案,这些公司的游说者认为,这项立法可能会使对设备中恶意软件和漏洞的防范变得更加困难,并可能使他们的服务变得没有那么方便。

谷歌首席法律顾问Kent Walker 于1月18日在一篇博客文章中描述了可能产生的后果:如果法律通过,谷歌可能不得不停止在搜索结果中显示疫苗接种地点地图。它可能必须停止阻止Gmail中的垃圾邮件。它可能无法给正在寻求医疗帮助的人显示出“清楚的信息”,并“引导你找到一个低质量的结果。”

《纽约时报》认为,留给为控制大型科技公司做出努力的时间不多了,接下来的几个月可能是这一段时间内的最后一次机会,在那之后,人们的注意力将转向中期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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