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资委网站28日消息,近期,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规则》,其中提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有下列风险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重大经营风险事件并及时报告:
一是可能对企业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影响金额占企业总资产或者净资产或者净利润10%以上,或者预计损失金额超过5000万元;
二是可能导致企业生产经营条件和市场环境发生特别重大变化,影响企业可持续发展;
三是因涉嫌严重违法违规被司法机关或者省级以上监管机构立案调查,或者受到重大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四是受到其他国家、地区或者国际组织机构管制、制裁等,对企业或者国家形象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五是受到国内外媒体报道,造成重大负面舆情影响以及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