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针对“大连万达商管19亿股权被冻结”一事,大连万达集团发布了声明。

万达称,万达地产集团和某企业在长春一大型项目有合作,至今双方仍存在约10余亿元财务纠纷。2018年万达商管引入投资人时,万达商管45.27亿股权当时估值就已经2430亿元,此估值为公开信息。此次冻结万达商管19亿股权,大幅超过双方财务纠纷金额。万达正通过法律途径申诉,有信心维护万达集团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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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查查披露的信息显示,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79亿股权被冻结,执行法院为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张霖,注册资本45.27亿元人民币,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达52.97%。

近段时间以来,万达被各种负面舆论缠身,包括大连万达存在商户销售业绩、客流、空铺、短租等多项业绩造假;珠海万达商管的港股上市申请将于近期到期,如其未能在2023年5月8日前完成上市,大连万达集团需提前归还13亿美元的离岸贷款本息;大连万达将因亏空400亿元而被华润集团收购等等。

对此,大连万达集团在5月26日对上述这些传言均进行了回应。

万达商管称,目前万达集团境外共计3笔美元银团贷款,存量合计13亿美元,借款主体并非万达商管。在经过万达集团与参贷行沟通后,截至目前,无一家银行提出需要万达集团提前还款,该条款暂无触发风险。此外,对外披露的财务数据均由知名审计机构审计、业务数据由珠海商管上市联席保荐人等机构尽调确认,业绩不存在造假情况。对于收购传言,万达商管称,华润集团旗下华润置地已官方回应否认收购万达地产集团,并称该信息为谣言,相关传闻不实。

对于万达而言,目前摆在公司面前最大的一件事就是珠海万达商管是否能如期上市。

6月2日,证监会国际部对珠海万达商管等企业出具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证监会明确要求珠海万达商管补充境外发行上市备案材料,主要针对六个问题。

其一,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运行方面,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是否存在对外担保及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

其二,租赁实际收缴方面,有无防止内部人员虚报出租率和收缴率的相关有效措施以及实际执行情况。

其三,公司独立性方面,珠海万达商管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和资金往来有多少,关联交易占该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或营业成本的比重又有多少?

其四,短期偿债风险方面,公司收入和利润大幅增加的原因和相关应收款项期后收回情况,同时结合承诺的上市时间和实现业绩有关的股权回购、提前还债等安排,说明公司控股股东短期偿债风险情况。

其五,募集资金使用方面,要求细化募集资金用途所采取的保障措施和相关安排,并就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流入房地产开发领域出具承诺。

其六,分红政策的合理性方面,根据招股说明书,珠海万达商管在2019年至2021年及2022年上半年累计现金分红132.73亿元,超过同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合计数115.48亿元,上述现金分红金额以及未来现金分红政策的合理性,对公司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影响,以及大额现金分红的情况下实施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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