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晚间,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向青年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称,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员工购房提供借款。

在借款资格方面,要求员工年龄在35岁及以下,借款人必须为公司及各事业部或控股子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且入职时间满两年及以上的正式员工。


(资料图)

公告截图

住房购买城市限于中国境内员工工作所在地及临近通勤城市或员工社保购买地(限深圳、上海、北京、太仓、济南、西安、大连、惠州、东莞、昆山、苏州)。同时要求所购房为家庭首套商品房(不含自建房),购房地址限本人工作所在地或社保购买地。

原则上可借款额度为一线城市上限不超过90万元,二线城市(即除深圳、上海和北京外城市)上限不超过60万元。

利率方面,自借款之日起第四年首日开始,员工须就未偿还款项部分开始支付借款利息,借款利息标准为同期人民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

若被资助员工在未还清借款前离职,剩余借款应在离职前一次性还清。

公告称,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主要是为了减轻员工购房压力,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关键人才,提升公司竞争力,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了解到,去年10月28日,合富中国曾公告,制定《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助员工自购住房、汽车办法》, 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每年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的财务资助,用于资助员工自购住房、汽车 ,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公司称, 相关财务资助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员工还款从工资里扣,还没有利息,可以说是真正的公司“福利”。

今年2月22日,扬杰科技公告称,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在职员工提供购房无息借款。员工借款额度为5万元至30万元。

业内人士认为,继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之后,借款给员工买房成为上市公司为留住核心人才玩出的“新花样”。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兢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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