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了有关科创板和创业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业内称为“询价新规”。“询价新规”将新股发行报价数据中高价剔除比例由“不低于10%”调整为“不超过3%、不低于1%”,并给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四值孰低”基础上可以自主上浮30%以内的定价权。“询价新规”平稳运行近十个月以来,IPO定价权在经历了买方和卖方市场的激烈博弈之后,近期打新市场的发行情况是否出现一些新的趋势和逻辑,我们尝试从近期定价的新股项目中挖掘一些情况。
市场化定价效应出现,投资者报价趋于理性
市场化定价机制是IPO注册制改革的基石,买卖双方能够充分博弈,市场调节机制才能充分体现,实现市场资源的最优配置。近两个月的新股发行中,投资者报价趋于理性,市场参与主体的利益得到有效平衡。2022年5月至6月,双创板(指“科创板和创业板”)共完成新股发行27单,其中超八成项目超募。上述发行的新股项目上市后走势良好,截至2022年7月6日收盘,除了4单尚未上市外均在上市当日上涨,涨幅平均超过60%。
2022年5月至6月“双创板”市场新股发行定价情况
主承销商投价报告价值回归,成为网下投资者报价的重要参考
在新股发行定价的过程中,主承销商的投价报告是网下投资者的重要参考依据。在复盘2022年5月和6月期间“双创板”新股发行定价后可以发现,绝大部分的新股发行价格在主承销商投价报告估值区间中实现定价。同时,主承销商在面临IPO跟投和包销义务的制衡下,更加专注于公司价值的挖掘和定位,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主承销商对新股定价的态度更趋理性。整体而言,新股发行市场的生态规范正在进入一个良性发展循环的阶段。
帕累托式改进,让“看不见的手”巩固改革成果
作为资本市场的改革排头兵,“双创板”市场的设立和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功,A股市场的活跃和繁荣度已位居世界领先地位。“询价新规”的出台是A股发行市场的帕累托式改进,更好地平衡了各市场参与主体的利益。在科创板迎来开市三周年、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将满两周年之际,我们欣喜地看到“看不见的手”正在发挥积极作用,产生了督促发行各方归位尽责的效应,推动了市场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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