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涉及摩托车号牌、台湾通行证。

根据通知,摩托车号牌工本费的收费标准由每副70元调整为35元,包括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教练摩托车、使馆摩托车、领馆摩托车。

同时,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收费标准由每本80元调整为60元,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补办)的收费标准由每本500元调整为200元。

上述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发改委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对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

作者.上方文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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