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房地产业稳定发展的意见》,共计8条政策,从房地产相关企业可申请延期申报缴纳税款、酌情可延迟交地和延期缴纳出让金、降低新建住宅预售条件以及调整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差异化政策等方面出台了相关政策。其中包括,积极压降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时间,并适时调整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差异化政策,稳定对首套房贷款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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