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安徽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提到,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优化市辖区空间,推进新区、开发区等功能区纳入或有序转为城市行政区。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的必然选择。到2035年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规划》指出,《规划》明确了未来城镇化的发展路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是指导未来15年全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
其中,在“高效能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部分,《规划》提到,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根据区域发展规律和城市互动联系趋势,科学谋划并稳妥推进县改区、县改市等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优化市辖区空间,推进新区、开发区等功能区纳入或有序转为城市行政区。支持县城人口规模较大、经济基础较好或承担特殊功能的县改市或区。依法开展人口较大县城设置街道改革试点。简化行政区划层级,探索推进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有序推进撤乡设镇、撤镇(乡)设街道。探索推动镇区常住人口20万以上的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设市。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