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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副题)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王冬梅)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应急管理部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申展利日前表示,今年安全生产月是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第一个安全生产月,重点是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一个企业的主要责任人既是抓生产经营的第一责任人,也是抓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实践证明,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重视和不重视、认真抓和不认真抓大不一样,企业“第一责任人”是决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少数”。今年安全生产月确定这个主题,就是要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抓住“关键少数”,推动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全力防范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将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安全法规和安全操作培训,加大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力度,督促企业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责任这根弦,引导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知责、履责、尽责。推进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落地,进一步稳控安全生产形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深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抓好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和督导检查,带动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整体推进,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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