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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石油外采比例超过70%,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机制,国内成品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成品油调价日前10个工作日的平均价格)变动,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当国际油价超过每桶130美元调控上限后,汽油、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为保障成品油安全稳定供应,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通知称,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高于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调控上限时,成品油价格阶段性不再上调,中央财政对炼油企业给予相应价格补贴。

通知明确,以10个工作日(与成品油调价窗口期相对应)为一个周期计算,补贴标准为该周期内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应调未调金额。补贴数量为炼油企业在周期内汽、柴油实际销售量,以企业缴纳消费税的汽、柴油实际销售量为准计算。(记者 安 蓓 申 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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