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消费,最高法也“出手”了。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加强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加强生产经营者权益司法保护、维护诚信公平高效的市场秩序、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四大方面提出30条具体服务保障举措。

专家认为,明年扩内需促消费会成为经济的一条主线,为之提供保障是司法部门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目前最高法发布的《意见》则将影响消费过程中的生产端、销售端和消费端,从而顺应消费升级趋势,全面促进恢复和扩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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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最严”保消费

“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不断优化调整,明年扩内需促消费会成为经济的一条主线,如何更好地为促消费、扩内需、恢复市场提供很好的保障,是各部门尤其是司法部门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北京社科院研究员王鹏告诉北京商报记者。

由此,《意见》应声出台。其中,在加强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方面,《意见》提出了“三个最严”,即以最严的手段斩断“黑作坊”生产经营链条;以最严的赔偿责任遏制食品、药品制假售假行为;以最严的举措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同时在其中指出,将严格贯彻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对食品和药品生产、运输、仓储、销售全链条所涉制假售假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针尖上的安全”。

“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对于消费有相对直接的保障作用,因为消费者主要接触的是市场上的零售商,很少直接接触生产经营者,这是一个微观的司法保护,在这方面,这几个‘最严’则表明了监管态度,提升了执法刚性,落实压实了主体责任,对保障消费者权益从而促进消费具有重要意义。”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与此同时,也延伸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外延,让更多人关心‘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为食药监管指明了未来方向。”

具体看来,盘和林认为,“三个最严”与“四个最严”将共同作用于消费过程中的生产端、销售端和消费端。“生产上强调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化,能够加强对生产端企业的管理,在销售上,常态化监管将关注消费端的销售行为,而在消费上,售后将继续可追溯,提示各方达成交易并非消费行为的终点。”盘和林表示。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进行了进一步补充,他向北京商报记者指出,在生产端,通过最严的处罚手段,能够遏制欺诈消费者的不诚信行为,引导生产经营者通过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获得竞争优势。在销售端,规定严格依法适用首负责任制,可以避免生产者和经营者相互推诿,及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消费端,通过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解决了消费者的后顾之忧。

维护秩序促经营

“保障消费的各个环节都十分重要,其一是在消费环节,通过解决消费者消费过程中遭遇的一些问题点、保护消费者权益能够提振消费者信心。”盘和林介绍,“其二则是在生产经营环节,保护产权,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有利于产业行业良性发展,防止劣币驱逐良币,从供给端优化消费供给,让消费者享受到最好的消费体验。”

因而《意见》也提及了对于生产经营者权益司法保护的加强。其中提到,全面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同时,依法惩治生产销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意见》还提到,要把握好平台经济发展“红绿灯”,激发投资活力;依法保护新零售业态、共享经济、新个体经济。

此外,在维护诚信公平高效的市场秩序方面,《意见》指出,依法规制平台强制“二选一”、歧视性待遇、虚假宣传、刷单炒信、强制搭售等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积极对接消费领域失信名单制度,推动共建失信违法生产经营者信息披露平台,构建有利于增强消费信心的社会信用体系;妥善处理涉商品流通等案件,依法纠正违法设卡、阻碍物流等不当行政行为,推动跨区域物流畅通有序。

“消费是经济增长的持久动力,促消费提经济,首先就要维护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付建表示。

提升服务稳信心

“司法服务水平也至关重要,这关乎消费信心和消费意愿。”王鹏表示,“一旦消费中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其中涉及到的种种问题都需要相关部门的解答,例如应该找谁咨询、如何维权、如何协助相关部门帮自己维权等等,这些都与消费保障密切相关。”

在此方面,《意见》中提到,要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准确适用在线诉讼规则、在线调解规则等规定,实现提升消费纠纷在线化解质效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诉讼权益相统一。同时,完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衔接机制,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和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不断增加农村消费者司法服务供给。

“随着消费者愈发注重保护自己的权益,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纠纷也逐渐增多,消费者迫切需要的是发生此类消费纠纷如何得到公平、合理、高效的解决。由此来看,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建立完善多元化消费维权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便显得尤为重要。”付建认为,“当前,最高法提出的各项司法保障为消费者创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能够通过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顺应消费升级趋势,全面促进恢复和扩大消费。”

总体上,盘和林认为,最高法当前提出的四个方面已然十分全面,不过也存在仍待细化的部分。“未来还可以考虑在监管中增加平台辅助监管的内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中大显身手。其实在很多线上消费场景中,平台掌握的信息更加全面,维权效果也更好。”盘和林表示,“但需要对平台划定红线,将一些常态化监管责任压实,由平台主动承担。”

关键词: 司法保护 消费者权益 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