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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陈丹丹
8月15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与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反洗钱检察人员轮值协查机制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探索在全国首创反洗钱检察人员轮值协查机制,强化反洗钱协查工作。
《意见》要求,北京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嫌洗钱上游犯罪案件时,应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同步审查涉案财物的去向、是否涉嫌洗钱犯罪,如发现洗钱犯罪线索,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提出资金协查申请。
《意见》提出,对于检察机关提出的协查申请,既可以由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开展协查工作,也可以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范围内选派金融检察人才,与反洗钱调查人员共同开展分析研判工作,提升洗钱犯罪案件办理质效。
《意见》明确了检察人员开展轮值协同查询工作的职责分工。为保障机制顺利实施,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下设联合惩治洗钱犯罪工作室,指定专人负责工作室相关工作。对重大、疑难、复杂、新型案件,可以探索轮值检察人员与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特邀检察官助理共同开展资金协查等工作。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杜邈介绍,2020年以来,全市共起诉洗钱犯罪66件74人,上下游犯罪起诉比率逐年攀升。检察机关在办理洗钱犯罪中涉及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12类上游犯罪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机制,推动洗钱犯罪立案29件。
“由市检察院统一向营管部提出资金协查申请,充分发挥营管部的反洗钱调查职能优势和大数据平台作用。”杜邈表示,2020年以来,共对32件上游犯罪案件开展资金协查,充分挖掘洗钱犯罪线索,为案件查办提供全方位金融情报支持。
“‘洗钱罪’立、诉、判数量连年攀升。”据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反洗钱处处长刘丽洪介绍,近三年,以“洗钱罪”判决的案件中,洗钱金额超百万的案件占比超60%,平均单起案件洗钱金额超千万,基本实现了洗钱上游犯罪类型的“全覆盖”。
据介绍,反洗钱检察人员轮值协查机制的建立,有助于深化检银反洗钱合作,充分发挥各自领域专业优势,提升洗钱犯罪线索的研判分析效率,有效凝聚双方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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