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程维妙 潘亦纯)3月1日个人收款条码使用新规即将实施。日前有网传消息称,自2022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的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性收款。近4年的数据将被追查,一旦数额较大需按4.5%补税,还要缴纳滞纳金和罚款。对此,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2月15日向支付宝、微信支付求证,两家机构均称该说法为谣言。

微信支付方面进一步表示,根据财付通公司(即微信支付的主体公司)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对新规的理解,3月1日之后,个人收款二维码仍可继续使用,其中部分具备明显经营行为的用户需按照规定升级为经营收款码,明显经营行为的标准监管部门将会在近期公布,且平台会在用户升级前会保留一段时间作为过渡期。

“如符合升级标准,微信收款助手将下发消息通知,未收到通知的用户不会受到影响,若有相关人员上门推广,请谨防诈骗。”微信支付方面称。

我们在小卖铺、煎饼摊等小微商户处买东西时,扫描的很多是个人收款码,但其易混淆经营性质,甚至有一些会被不法分子用于洗钱、赌博活动,所以存在一定风险。基于这一背景,去年10月央行发布《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其中一项就是规定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性收款,新规将从今年3月1日起实施。

但“经营性收款”的具体标准是什么,大量营业额不大、营业模式相对单一的街边摊主,是否需要从个人收款码改为商户收款码?手续费又会不会增加?当时都尚未明确。如微信支付在回应中所述,“明显经营行为的标准监管部门将会在近期公布”。

可以确定的是,监管部门要求支付服务主体全面、充分评估客户正常支付需求,制定配套服务解决方案,做好客户引导和服务工作,确保服务成本不升、质量不降。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程维妙 潘亦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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