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官网披露了今年“一号罚单”——2022年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直指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大”)财务造假等问题。根据判罚,金正大及8名高管因财务造假累计被罚755万元,其中3名主要责任人被采取3年至10年市场禁入措施,董事长万连步、财务负责人唐勇递交书面辞职报告。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兢
来源:证监会网站截图
金正大累计虚增收入231亿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金正大(ST金正,002470)的“三宗罪”分别为:其一,虚构贸易业务,2015年至2018年上半年,金正大及部分子公司虚构合同、空转资金、开展无实物流转的虚构贸易业务,累计虚增收入230.7亿元,虚增成本210.8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9.9亿元。
其二,未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2018、2019年度,金正大通过预付账款方式,分别向未披露的关联企业、万某君(金正大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万连步的妹妹)实控的诺贝丰支付非经营性资金55.5亿元、25.3亿元,且将资金往来性质披露为经营性往来。证监会调查发现,金正大设立体外资金池用于虚构贸易资金循环、偿还贷款本息、体系外资产运营等。
其三:部分资产、负债科目存在虚假记载,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金正大通过4家银行,向7家参与前述虚构业务的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累计金额10.3亿元。2018年报、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虚减应付票据、其他应收款9.3亿元、10.3亿元。
依据新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金正大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为金正大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处以240万元罚款。此外,对万连步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对唐勇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
来源:视觉中国
昔日“肥料大王”股民可索赔
金正大成立于1998年,于2010年9月在深交所上市,主营业务为复合肥、缓控释肥、硝基肥、水溶肥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爆雷之前,被视为“大白马”的金正大在复合肥行业的销量曾连续多年居首,实控人万连步一度被称作“肥料大王”。
在此之前,2020年6月29日金正大更正2019年年报,随后9月14日金正大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导致股票跌停,投资者损失惨重。
针对金正大的违法行为,江苏苏延律师事务所丁律师在接受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证监会公布的调查结果以及《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16年3月29日至2020年6月29日期间购入、且2020年6月29日盘后仍持有金正大股票的亏损投资者,有权向金正大提起索赔,并有望获得部分赔偿。
丁律师提醒,根据以往经验,证监会罚单落地后是股民索赔的高峰期,发生亏损的股民可联系丁律师13072529702登记索赔,在获得赔偿之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如有其他亏损股票,也可联系咨询是否满足索赔。
近年来,资本市场法治体系持续完善。2021年是新《证券法》实施后的第一个完整年度。新《证券法》设专章系统完善了信息披露制度,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处罚,也从原来最高可处以60万元罚款提高至1000万元罚款。新《证券法》实行以来,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不断提高,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恶劣行为实行零容忍态度,极大提高了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人的违法成本。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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