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收近期受疫情影响地区上市公司2022年相关费用的通知

北证公告〔2022〕12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支持受新冠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经研究,北京证券交易所决定免收注册地在深圳市、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吉林省、上海市的上市公司2022年上市年费。

特此通知。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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