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空港股份(600463)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被立案调查原因仍然是屡禁不止的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次日空港股份股价以跌停收盘。对此,江苏苏延律师事务所丁律师提醒,“踩坑”空港股份的股民建议积极提起索赔,她之前办理的三房巷、欢瑞世纪、亿晶光电等股民索赔均已拿到了赔偿款。
来源:公告
(资料图片)
空港股份被立案调查早在今年初即有征兆。今年1月11日,公司公告称,收到北京监管局《关于对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及卞云鹏、宣顺华、王鹏、张成禄、赵云梅、刘彦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5号),根据北京监管局调查,空港股份存在以下三个违规情形:1、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2、未及时披露时任公司副总经理赵建志涉嫌违法违纪被有关机关调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未及时披露重要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调查以及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3、未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向北京空港亿兆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事项。4月18日,上海交易所根据前述警示函,对空港股份以及时任董事长卞云鹏、时任总经理王鹏、时任董事会秘书刘彦明给予通报批评。
来源:股价截图
2022年5月12日,空港股份再次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虽然公司很快于2022年5月30日对该监管工作函予以回复,但是仍然再次于2022年6月6日迎来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
江苏苏延律师事务所丁律师接受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除了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隐瞒高管被采取强制措施、隐瞒子公司刑事犯罪、不披露关联交易这些“前科”外,空港股份是否还存在其他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情形?一切需要等待证监会的调查结论。
丁律师表示,根据现行相关规定,空港股份因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调查时就预示着“踩坑”的股民需要为索赔做准备了。凡是在2022年6月6日之前买入股票、且6月6日收盘后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有望获得赔偿。投资者可联系丁律师13072529702免费咨询索赔事宜,并且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此类案件一般以调解结案,如之前办理三房巷、欢瑞世纪、亿晶光电等股民均在签署调解协议后一个月内拿到赔偿款,但是如果股民不主动索赔,上市公司是不会主动赔偿股民损失的。”丁律师说。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兢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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