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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旭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0884.HK)和旭辉永升服务集团有限公司(01995.HK)发布复牌指引及内幕消息。
公告称,2023年6月19日,旭辉控股集团、旭辉永升服务接获联交所发出的函件,当中载列就恢复证券于联交所买卖所订明的指引(“复牌指引”)。根据复牌指引,两家公司须就审计事宜、信函及指控交易进行适当独立调查,评估其对该公司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的影响,公布有关发现及采取适当补救行动。
诚如复牌指引所述,旭辉控股集团、旭辉永升服务必须符合复牌指引订明的所有指引、补救导致其暂停买卖的事宜及全面遵守上市规则以令联交所信纳,其证券方可获准恢复买卖。就此而言,旭辉控股集团、旭辉永升服务的主要责任为就复牌制定其行动方案。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联交所可将已连续停牌18个月的任何证券除牌。就旭辉控股集团、旭辉永升服务而言,18个月期间将于2024年9月30日届满。
3月31日,旭辉控股集团审计师收到一封匿名信件,该信件对旭辉控股集团及其非全资附属公司旭辉永升服务之间的若干交易提出一些质疑,声称这些交易总金额为18亿元人民币。该公司管理层认为信函所指内容空泛且无实质内容,已对该信函所提到的交易进行了审视,认为交易已经在集团的管理账目中反映,并且此类交易有足够的商业实质和商业理据支撑,并符合一般商业条款。
旭辉控股集团表示,该等指控含糊不清,且于任何方面均未经证实。该等空泛的指控包括本集团与旭辉永升服务之间存在“舞弊性质的资金往来”、“旭辉永升服务有约18亿元的资金被本集团非法占用”及“旭辉永升服务的附属公司与本集团之间大量的未恰当授权资金往来及交易”。
其指称,该等并无明确说明的资金往来及交易形成了以本集团(旭辉永升服务除外)为受益人的结余18亿元(并无任何具体截止日期),并演绎为旭辉永升服务就所指控的三类交易支付的按金及购买价:旭辉永升服务向本集团购买车位(该信函原文为“购买旭辉的车位”),旭辉永升服务向其他物业开发商购买车位(该信函原文为“购买其他开发商的车位”)及旭辉永升服务向本集团购买私募基金(该信函原文为“购买私募基金”)。
接获该信函后,德勤于其日期为2023年3月27日致审核委员会的信函(“德勤信函”)中,建议旭辉控股集团及审核委员会采取额外程序,以核实及确认(其中包括)指控交易的商业实质和业务理据,以及其是否遵守适用法律、法规及规则(“审计事宜”)。
旭辉控股集团表示,除指明本公司及旭辉永升服务以及一般提述其各自的附属公司外,该信函及德勤信函概无提供有关指控交易的任何具体详情。据该公司所知悉及截至本公告日期,该公司未获任何人提供任何证据证实该信函或德勤信函中提出的空泛指控。
公告称,尽管德勤信函及该信函含糊及不准确,为审慎起见,旭辉控股集团在其顾问的协助下,审查了该公司认为属该信函所提述的相关交易,即涉及与永升集团或其他第三方物业管理公司销售代理的交易以及涉及私募基金的交易(统称“该等交易”)。经审查后,旭辉控股集团仍然认为该等交易已按照集团一贯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常规于本集团的管理账目中妥为入账;有充分商业实质及业务理据进行及按正常商业条款进行。
鉴于以上所述,旭辉控股集团认为该信函及德勤信函中的指控并无实质理据,且审计事宜并无事实依据。
今年5月15日,在沟通后,德勤辞任了旭辉控股集团、旭辉永升服务核数师,旭辉控股集团、旭辉永升服务委任上会栢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新核数师。旭辉控股集团表示,上会栢诚现正审核2022年经审核年度账目,并已获提供所有相关资料以便其审阅该等交易。董事会及本公司管理层将继续与上会栢诚紧密合作,以于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刊发2022年经审核年度账目及寄发2022年年报。
旭辉控股集团此前表示,该公司管理层争取于2023年6月30日或之前刊发经审核的2022年全年业绩。
6月8日,旭辉控股集团公布2023年5月未经审核营运数据。2023年5月,旭辉控股集团合同销售(连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的合同销售)金额约70亿元,合同销售面积约48.03万平方米,合同销售均价约人民币15000元/平方米。公司股东权益应占合同销售金额约35.3亿元。
综合今年前5个月数据,旭辉控股集团累计合同销售(连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的合同销售)金额约为364.3亿元,合同销售面积248.06万平方米,公司股东权益应占合同销售金额188.4亿元。
旭辉控股集团、旭辉永升服务已于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上午9时整起在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联交所信纳该公司已达成复牌指引订明的指引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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