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讯,阿里影业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份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新交所”)主板自愿除牌,除牌日期为12月4日。

今年6月,阿里影业便对外宣布了将在新交所除牌的消息。阿里影业表示,公司寻求建议除牌是基于策略性资源集合,保留在联交所的单一第一上市地位,可令公司集中资源发展中国业务,并有机会提高在联交所的股份成交量。

同时简化合规责任,减除与新交所规定相关的行政开支及合规责任,可降低法务风险及合规成本。此外,阿里影业在新交所成交量低,令双重上市安排缺乏协同效益。

由于该公司于联交所作第一上市,并于新交所作第二上市,无需遵守上市手册的其他任何持续上市责任,也无需召开股东大会寻求股东批准建议除牌及提供其他退市方式。

资料显示,阿里集团于2014年6月完成对阿里影业的收购,成为后者控股股东。2016年,阿里影业同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和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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