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日前表示,外商投资法实施一年多以来成效显著,有力保障我国利用外资在新冠肺炎疫情挑战下逆势增长4.5%,2020年全年新设外商投资企业5.1万户。

2019年3月1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外商投资法,这一法律于2020年1月1日起实行。

臧铁伟说,外商投资法实施一年多来,为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营造了更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投资环境,我国吸引外资逆势增长4.5%,引资规模和全球占比创历史新高,成为全球最大外资流入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成效显著,呈现“五更”特点。

外资准入更自由。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深入实施,同时,投资主体选择更加自主,2020年外国投资者与中国自然人合资新设外资企业9000家,实现“从无到有”。

投资活动更便利。全面取消商务领域外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审批备案,实施信息报告制度,外商直接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外资企业设立注册登记。约99%外商投资项目实行告知备案,通过在线台办理。

服务体系更健全。组建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中央层面帮助解决外资企业反映突出的防疫物资短缺、跨境物流不畅、上下游协同复工等困难问题252项。

权益保护更有效。出台《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编制公布各地投诉工作机构名录,外资企业投诉渠道更加通畅便捷、流程更加清晰可操作。

市场竞争更公。外商投资法为外资企业等参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提供坚实法律保障,外资企业等参与标准化工作取得积极进展,2020年百家外资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记者于佳欣)

关键词: 外商投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