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金融消费保护网,护消费者“钱袋子”安全(主题)

在互联网的技术加持下,金融与消费者的关系日渐密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也成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临近“3·15”,金融消费宣传进入了今年的高潮期。记者近日从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江苏证监局等金融监管部门获悉,今年江苏省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将通过“云宣誓”、访谈直播、微电影、漫画、广播节目、社区科普等多种形式开展,进一步增强金融消费者的理性消费意识和风险责任意识,提高金融机构服务质量。

线上宣传从“新”开始

日前,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江苏省消保委联合开发了一款小程序,将于3月15日至18日正式启动。打开“2022江苏省金融机构诚信承诺”小程序,就进入了“云宣誓”的页面,从自主选择、财产安全、知情权益、公平交易、依法求偿、信息安全等八个方面,给金融消费者以承诺。

“启动这样一款小程序,是为了形成全行业共同发声、立体式宣传声势,展示全行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人行南京分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处有关人士说,今年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创新宣传思路,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各类宣教活动,多措并举从“实”集中推进,利用新媒体互动模式,切实达到让公众明白消费,自主选择,合理维权,减少金融消费纠纷的目的。

无独有偶,苏州银保监局也推出了银行保险线上知识竞答活动,金融从业者、消费者都可于3月14日—20日在支付宝“答答星球”小程序中参与竞答。扬州银保监分局联合人行扬州市中心支行将于3月15日组织“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直播活动进行金融教育宣传。

记者注意到,今年各家金融机构推出了很多金融知识的线上宣传,比如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根据协调兑付一笔“沉睡”38年老存单事迹改编拍摄的《珍贵的礼物》微电影、浦发银行南京分行创作的《反诈防骗金融知识之大话水浒》系列漫画、农行苏州分行创作的《一图读懂金融消费者八大权利》长图、华夏银行南京分行创作的《唐朝诗人信用消费记》漫画图等作品,都已经在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集中推送。这些宣传产品,改变了以往重说教、重理论宣传的形式,而是以老百姓金融生活中发生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为消费者提供各类金融消费的指导和警示。

聚焦诉求解决着眼于“质”

金融纠纷,直接事关金融消费者的“钱袋子”。记者从江苏银保监局获悉,今年围绕着“共促消费公平 共享数字金融”这一主题,将重点聚焦消费者诉求解决,回应关切热点,突出问题多元化解重点整治。

目前,江苏银保监局加强与法院的联系,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同步推进纠纷线上、线下调解工作有序开展,多元化解决消费者投诉。3月份,该局将组织对辖内机构客服热线、分局和行业协会的投诉和调解电话测评,督促机构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增加群众满意度。

各地也纷纷拿出真措施。泰州银保监分局重点整治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机构建立各层级负责人接访机制,公布“3·15”期间接待消费投诉安排,倾听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徐州银保监分局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金融局在辖内银行保险网点张贴《关于防范金融领域不良代理投诉举报风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告》,在银行、保险协会公众号上发布《致徐州金融消费者的一封信》,引导金融消费者正确树立依法维权意识。

在面对投资者诉求时,江苏证监局一方面严格日常监督管理,保持稽查执法高压态势,同时积极推进纠纷多元化解。去年全年接待来访100多批次,接听来电1400多个,妥善处理举报事项1100余件,当年办结率达87%,近三分之一在7天内办结。

打造江苏特色投教品牌重在“全”

去年,省内首例普通代表人诉讼案件宣判,南京中院就许某等4名代表人代表230名投资者诉ST辉丰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决被告赔偿8700多万元。这是江苏省宣传贯彻新证券法,落实投资者保护专章规定,推进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首次落地。

投资者教育保护是一项长期工作。数据显示,江苏省现有国家级投教基地4家,省级投教基地3家。江苏证监局有关人士介绍,各基地充分发挥辐射作用,带动引领辖区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金融知识普及月、世界投资者周等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推进基地“做大做强”同时,促进“做精做细”,打造江苏投教特色品牌。

据悉,江苏证监局与江苏省教育厅签订合作备忘录,计划在有条件地区创新开展证券期货知识宣传;与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公安厅等多部门签订合作备忘录,加强监管协作,共同组织开展宣传;与省金融局等部门联合发文,推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十项具体措施,推进代表人诉讼制度落地。

江苏证监局有关人士说,我们始终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拓宽思路,凝聚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市场机构、新闻媒体等多方资源和力量,打造投教基地江苏品牌,推动形成法律保护、监管保护、市场保护、自我保护的投资者保护大格局。(记者 詹超 赵伟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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