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周怿)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明确了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制定《意见》、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是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的必然要求,对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明确,“十四五”时期,重金属污染防控要把握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总要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有效防控重金属环境风险为目标,以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为抓手,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有效防控重金属环境风险,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

《意见》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原则,明确了重金属污染防控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包括铅、汞、镉、铬、砷、铊和锑,并对铅、汞、镉、铬和砷5种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实施总量控制,铊和锑主要是从环境风险防控角度加强管理。重点行业包括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矿采选)、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冶炼)、铅蓄电池制造业、电镀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石法(聚)氯乙烯制造、铬盐制造、以工业固体废物为原料的锌无机化合物工业)、皮革鞣制加工业等6个行业。重点区域主要聚焦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大、环境质量和环境风险问题较突出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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