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甘皙

医疗保障基金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为持续巩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成效,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强化参保人员法制意识,北京市医保局选取了近年来14起典型案例,涉及参保人员冒名就医、转卖药品、票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介绍,公布的典型案例中有2020年北京市石景山区刘某(非北京市参保人员)持家人及朋友共六人的社保卡,在北京市多家定点医疗机构虚构病情开取药品,每次开取药品的价值1000元左右,之后以400元左右价格出售给药贩子,每月开药四次左右。经核查,刘某共骗取医保基金83727.71元。

依据刑法,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退还违规费用83727.71元。石景山区医保局对出借社保卡的涉案参保人员均予以停卡处理。

典型案例中还有社保卡外借他人使用的情况。

2022年1月,北京市大兴区医保局接举报线索,反映大兴区参保人员闫某从2018年开始拿自己的社保卡给其姐姐看病。大兴区医保局通过调查,发现2017年10月至2020年12月,闫某将社保卡借给其姐姐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看病使用。经核查,涉及违规费用27017.4元。大兴区医保局追回违规费用,对参保人员闫某予以停卡处理;给予举报人奖励金3201元。

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医疗保障管理秩序,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依法依规予以严惩。北京市医保局提醒每一家定点医药机构、每一位参保人员,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事关你我,人人有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医保部门举报,医保部门查实后将按规定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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