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稿提到,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建立自保件和互保件管理机制,防止保险销售人员通过自保件或互保件套利。“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不得以购买人身保险产品作为保险销售人员入司、转正或晋级的条件,不得允许自保件和互保件参与任何形式的业绩考核和业务竞赛。”

对此,中国精算师协会创始会员、资深精算师徐昱琛对记者表示,目前寿险业自保件、互保件规模不小,在一些极端情况下,一些业务员为完成业绩或达成业务奖励,会一年交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购买自家公司的保险产品。部分业务员购买自保件并非出自本意,更多来自保险公司的压力,且部分自保件的保费支出已超出保险业务员的经济承受能力。一旦业务员离职,这些自保件的继续率难以保证。

意见稿还提到诸多新内容,比如:鼓励银行建立专业化保险销售人员队伍,取消此前规定的险企驻点销售规定;任何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得主动向保险消费者邀约开展人身保险退保业务咨询、代办等经营活动和服务;禁止以停售为由进行宣传销售实际并未停售的产品;通过直播、自媒体账号、互联网群组等新型网络渠道开展人身保险销售的人员,应当是经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授权的保险销售人员等。这都是行业关注的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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