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各方面要充分认识促进公路交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银行保险机构要积极做好对公路交通发展的市场化融资支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优化公路交通投融资环境,同时要做好风险管控,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银保监会、交通运输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意见》要求银行保险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精准聚焦支撑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公路交通重大项目,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提高服务水平、强化风险管控,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一是聚焦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二是依法合规做好政府收费公路项目配套融资,在落实好分账管理的前提下,根据剩余专项收入情况提供项目配套融资。三是进一步优化公路项目还款安排,合理安排债务本息还款宽限期,原则上不超过建设期加1年。四是稳妥有序开展业务创新,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绿色金融、资产证券化(ABS)、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支持。五是支持保险公司参与公路交通建设,通过债权、股权、股债结合、资产支持计划和私募基金等形式参与公路交通建设。六是稳妥做好存量债务风险化解,有序推进收费公路存量债务接续。
在支持公路交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怎么防控好风险?银保监会、交通运输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意见》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内部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控制措施。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加强贷前尽职调查,重点审核项目合法合规性、资金充足性、效益稳定性等,充分识别和评估项目建设风险和经营风险,严格按照项目工程、资金使用进度和资本金到位情况发放贷款,严格贷款支付审核,监督贷款按规定用途使用。同时,要求坚决落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各项要求,不得违规提供融资。(记者罗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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